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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北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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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8日,湖南省娄底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娄底市民营医院执业资质全面复核工作实施方案》,决定自5月15日起至12月31日,对全市民营医院开展全覆盖执业资质专项复核,全面规范民营医院执业行为,建立常态化长效监管机制。
根据方案,复核范围为全市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各级各类民营医院(含纳入医院管理的门诊部)。据《娄底市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2025年末全市医院总数为138个。有数据显示,2022年全市民营医院已达96家,占比约76.8%。此次复核预计将覆盖上百家民营医疗机构。
复核重点包括机构执业资质、医保基金规范使用、医疗质量安全、医院名称使用、医务人员执业、医疗技术应用、医疗服务费用、医院感染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既往问题整改等十项内容。
其中,医院名称使用方面将重点查处是否冒用“人民医院”“中心医院”等公立医院名称,是否含有“疑难病”“专治”“专家”等暗示疗效字样,以及利用谐音、形近字模仿其他医院名称等行为。
本次复核为期半年,分三个阶段推进:
复核亮点:不留死角、分类处置、长效监管
1. 不留死角,旧账新账一起算
复核十项内容中特别纳入“既往问题整改”,要求核查历次检查、审计、举报等反馈问题是否整改到位、有无反弹。这种“清旧账、防新账”的设计,体现了闭环管理思路,防止问题“只查不改”“屡改屡犯”。
2. 名称整治,清理历史遗留问题
方案明确严禁使用“人民医院”“中心医院”等仅限公立医院使用的名称,禁止使用“疑难病”“专治”“专家”等暗示疗效的名称,以及利用谐音、形近字模仿其他医院名称的行为。娄底市曾于2016年发文支持公立医院混合所有制改革,部分改制后的民营医院仍保留“人民医院”等字样,此次复核正是对这类历史遗留问题的系统性清理。
3. 分类处置,差异化监管,防止“一刀切”
对轻微违规机构限期整改、跟踪督办;对整改不力或情节较重的,采取暂缓校验、行政处罚、停业整顿等措施;对严重违规、屡查屡犯的,依法吊销执业许可。同时将违法违规信息推送相关部门,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形成行业震慑。
4. 长效建设,从“运动式检查”转向常态化监管
方案明确将总结复核成效与短板,健全民营医院常态化监管、资质动态校验等长效机制,纳入日常考核管理,推动专项成果转化为常态化监管效能。
娄底此次全覆盖复核,释放了明确信号:民营医院不能只追求数量和规模,必须守住医疗安全和规范执业的底线。
政协娄底市第六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曾指出,民营医院发展迅猛,但存在“数量多、水平低、管理乱、形象差”等突出问题,有的医院医疗水平甚至不如乡镇卫生院,超范围执业屡禁不止,存在虚假广告、诱导消费、过度医疗、骗保等现象。
正是基于这一现实,娄底市将“规范民营医院发展”列为2026年全市卫生健康工作四大方向之一,此次全覆盖复核正是回应社会关切的关键举措。
行动将加速优胜劣汰,淘汰一批“小散乱”的违规机构,通过系统性治理,推动全市民营医院医疗服务质量和规范化管理水平持续提升,让民营医院成为公立医疗服务体系的有益补充。
附:娄底市民营医院执业资质全面复核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对全市民营医院开展全覆盖执业资质专项复核,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分类处置、标本兼治的原则,全面规范民营医院执业行为,强化医疗行业监管,健全常态化长效监管机制,切实净化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复核范围
全市范围内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各级各类民营医院(含纳入医院管理的门诊部)。
三、复核重点内容
(一)机构执业资质。核查许可证是否有效,执业范围、诊疗科目、床位设置是否合规。卫生技术人员数量、结构是否达标。医务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及专项技术准入资质。场地、设备、制度是否符合要求。二级医院电子病历是否达到分级评价3级以上(含3级)。
(二)医保基金规范使用。核查医保部门移交问题线索是否整改到位。
(三)医疗质量安全。核查核心制度落实、病历书写、院感防控、药品器械管理、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医院药品、耗材等是否在有效期内,医用器械、医疗设备是否按要求开展检测。
(四)医院名称使用。是否存在使用“人民医院”“中心医院”等仅限公立医院使用的名称,是否含有行政区划名称,是否含有“疑难病”“专治”“专家”“名医”等暗示诊疗效果名称等,是否有利用谐音、形近字模仿其他医院名称。是否有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核准而含有“国际”“中国”“中华”等字样和跨省地域名称。
(五)医务人员执业。是否佩戴标牌,有无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或超范围执业。医师变更注册、多点执业备案是否合规。特殊岗位人员是否具备资质。
(六)医疗技术应用。是否建立技术管理目录,按备案开展限制类技术,禁止开展禁止类技术。限制类技术是否逐例上报。是否有未经批准开展器官移植、辅助生殖、母婴等专项技术。
(七)医疗服务费用。服务项目与实际是否一致,有无虚构服务、伪造文书、虚假诊断。是否存在过度检查、治疗、用药。有无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项目收费标准是否公示。
(八)医院感染管理。是否按规定设置院感管理部门或人员,落实消毒隔离、院感监测、暴发报告制度。重点科室布局与设施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重复使用一次性器械。
(九)安全生产管理。是否明确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机制,落实全员责任制、应急预案,保障安全投入。
(十)既往问题整改。核查历次检查、审计、举报等反馈问题是否整改到位,有无反弹或形式化。
四、实施步骤
本次执业资质全面复核工作自2026年5月15日至2026年12月31日,为期半年,分三个阶段开展: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与自查自纠(5月15日—6月15日)召开专项部署会议,明确复核标准、职责分工、工作流程和时间节点,组建市、县两级复核专班,制定核查清单。各县市区同步传导工作要求,督促辖区民营医院对照复核重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问题台账、立行立改,形成自查整改报告。
第二阶段:全面核查与分类认定(6月15日—7月31日)市、县两级专班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复核”原则,通过资料查阅、现场核查、患者回访、现场问询等方式,实现民营医院复核全覆盖。对排查问题建档建账,具体核查情况要详细填写(详见附件),按达标、限期整改、不达标开展分类认定,形成初步复核结论,并向机构反馈结果、依规保障陈述申辩权益。
第三阶段:分类处置、失信惩戒与长效建设(8月1日—12月31日)
依据复核结果依法依规分级分类处置,对轻微违规机构限期整改、跟踪督办;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及情节较重的,依规采取暂缓校验、行政处罚、停业整顿等措施;对严重违规、屡查屡犯的,依法吊销执业许可。同步梳理违法违规机构及责任人信息推送相关部门,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强化行业震慑。全面总结专项工作成效与短板弱项,健全民营医院常态化监管、资质动态校验等长效机制,纳入日常考核管理,巩固整改成果。
五、职责分工
(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统筹牵头全市民营医院执业资质全面复核工作,制定总体工作方案,统一复核标准和工作尺度;组建市级复核工作专班,组织对市管民营医院开展现场复核工作,负责执业资质、诊疗行为、医疗质量安全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