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商人合伙建设。后来陈金迪通过向浙商资产管理公司融资,收购合伙人股权获得商场整体资产。在近年来的宣传报道中,陈金迪的身份是该商场的负责人——万风商业集团的董事长、总经理。
李胜蓝代表债权方向法院申请执行万风新天地商场的资产,却遇到难题——涉及该商场所有权的两家公司,工商登记信息上都没有陈金迪的名字:一家由其他自然人持股,另一家的大股东是浙商资产旗下的公司。
“当地人都知道这商场是他的,但纸面上又很难认定是他的。”李胜蓝称,除了隐匿资产,陈金迪还涉嫌虚假诉讼、拒绝执行判决。
陈金迪的雄风集团拖欠中国银行诸暨支行借款五千多万元。2023年法院拍卖雄风集团房产时,三家商贸公司以其已租赁房产为由,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中国银行方面认为,三家公司所谓租赁涉案房产与事实不符,涉嫌虚假诉讼。工商信息显示,上述三家公司要么由陈金迪实控的万风公司持股,要么由曾帮他代持股权的亲属陈某丽负责。
这起执行异议之诉被诸暨法院驳回,陈金迪等人被控告涉嫌虚假诉讼。
在陈金迪及其公司欠农行借款2.8亿元的案件中,浙江好乐品网络公司被判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24年债权方起诉好乐品公司两名原股东。审理期间,浙江万风商贸公司以好乐品公司欠其1000万元为由,申请仲裁并在达成调解后申请法院执行——对方归还1000万元,两股东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债权方认为上述仲裁调解书虚构事实、损害债权人合法权益,请求法院不予执行。
绍兴中院的执行裁定书(部分)
绍兴市中级法院查明,涉案1000万元是“走账”款项,并非真实借款,当事人存在“虚构法律关系、捏造案件事实”的情形,裁定不予执行绍兴仲裁委的相关调解书。此后,万风商贸公司等申请复议,2026年6月被浙江高院驳回。
“这说明两级法院都认定他们在搞虚假诉讼。”近日收到裁定书的李胜蓝告诉澎湃新闻,他控告陈金迪涉嫌虚假诉讼一案,此前已由绍兴市公安局越城区分局受理。目前他与办案民警取得联系,将提供裁定书等新证据。
据李胜蓝介绍,陈金迪的雄风公司有笔应收股权转让款1297万元,却流向了万风公司的账户。他认为这是陈金迪有意规避债务清偿,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目前诸暨警方已对此案介入调查。
绍兴越城警方的受案回执
为了解相关情况,6月25日至27日,澎湃新闻记者多次联系陈金迪,其均未接听电话,也未回复短信。
目前,被债权人指控“逃废债”的陈金迪,其名字仍公布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近三年来,最高人民法院连续公布惩治“逃废债”的典型案例。最高法表示,将不断完善治理逃废债的裁判规则和执行措施,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逃废债的人,最终逃不掉法律的惩罚。”李胜蓝说。
来源:澎湃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