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八成案件,都是因为企业突破了“三性”岗位、逾越了10%的比例红线。
而对我们普通打工人来说,一旦签了劳务派遣合同,就等于把自己放进了一个维权无门的绝境里,各种各样的坑,等着你往里跳。
最常见的,就是大家深恶痛绝的“同工不同酬”。干着一模一样的活,甚至承担着更重的考核、更累的工作,可工资只有正式工的一半甚至三分之一,正式工有的年终奖、住房补贴、交通补贴、节日福利,你一分钱都拿不到,社保公积金也是按当地最低基数缴纳,连最基本的保障都做不到。
天津就有这么一个真实的案子,王某是某银行的派遣员工,2020年在工作中摔伤,被认定为九级伤残。工伤保险是按派遣公司的最低基数赔付的,远低于同岗位正式工的标准,王某直接起诉,要求补足差额。最后法院判决,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给王某补发了12万元的伤残补助金差额。可你想想,全国有多少派遣工,连拿起法律武器维权的意识和能力都没有?
更让人绝望的,是出了事之后,连个担责的人都找不到,用工单位和派遣公司互相踢皮球。最典型的就是工伤,你在干活的公司受了伤,找公司,公司说你不是我们的员工,跟我们没关系,找派遣公司,派遣公司说你不是在我这受的伤,我们不负责。
我们大连就有这么个例子,于某被当地一家劳务派遣公司,派到一家环境科技公司工作,2025年4月在工作中不慎摔伤,被认定为十级伤残。结果工伤刚发生,环境科技公司就把他退回了派遣公司,派遣公司虽然帮他报销了医疗费,却直接停发了他的工资,只按病假标准发钱。最后于军没办法,只能申请劳动仲裁,折腾了好几个月,才拿到了14.5万元的赔偿。
还有更离谱的,2018年,李某被派遣公司派到一家传媒公司工作,公司要求每天工作11小时,每月保底工时286小时,李某最忙的一个月,工时达到了322.5小时,一个月休息日不超过3天。最后李某在连续通宵加班后,凌晨晕倒在卫生间,抢救无效死亡。结果出了事之后,传媒公司和派遣公司互相推卸责任,最后还是死者家属打官司,才拿到了应有的赔偿。
欠薪就更常见了,用工单位把工资打给了派遣公司,派遣公司卷钱跑路了,你辛辛苦苦干了几个月,一分钱都拿不到,找用工单位,人家说钱已经给了,跟我没关系,最后只能自认倒霉。
更让人看不到希望的,是职业发展的彻底断绝。一个劳务派遣工,不管你干得多好,能力多强,几乎都没有转正的可能,更别说升职加薪了。很多人在一个公司干了五六年,业务能力比正式工强得多,可依旧是个派遣工,工资一分不涨,随时可能被辞退,看不到一点未来和希望。
年轻人在这样的环境里,会变成什么样?和日本的年轻人一模一样,没有安全感,看不到希望,不敢结婚,不敢生孩子,不敢消费,甚至不敢换工作,只能在日复一日的重复劳动里混日子,根本没有心思去钻研技术、提升自己。
而对企业来说,沉迷于用劳务派遣降本,就和当年的日本企业一样,彻底失去了培养人才的耐心和动力。反正用派遣工便宜,用完就扔,干嘛要花时间花钱去培养自己的员工?干嘛要投入资源去做长期的研发和技术积累?久而久之,企业就失去了核心竞争力,只能靠压榨员工的那点工资差活着,根本做不强、做不大。
对整个国家来说,这套制度的危害,更是难以估量。年轻人没有稳定的收入,没有安全感,就不敢消费,内需就永远拉不动,经济就没有持续增长的动力,企业不愿意培养人才,不愿意搞研发,我们的产业升级就永远会被卡脖子,核心技术永远掌握在别人手里。
现在有人提议废除劳务派遣制度,网上立刻就有了反对的声音,说什么“废除了之后,企业用工成本上涨,会大量裁员,找工作只会更难”“中小企业本来就活得难,再涨用工成本,很多企业会直接倒闭”。
可这些话,真的站得住脚吗?
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从来都不是靠压榨员工的工资来获得的。靠压低员工工资、牺牲劳动者权益换来的低成本,从来都是暂时的,也是最脆弱的。日本的企业,就是最好的例子:他们靠着派遣工把用工成本压到了极致,可结果呢?失去了人才培养能力,失去了创新能力,在全球市场的竞争力越来越弱,最终迎来了失去的30年。
反而,只有保障了劳动者的权益,让打工人有稳定的工作、稳定的收入,有安全感,他们才敢消费、敢生孩子、敢去提升自己,内需才能真正拉起来,企业的产品才有市场,经济才能形成良性循环。只有企业愿意去培养自己的员工,愿意投入研发和技术积累,才能真正建立起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在全球市场站稳脚跟。
我们当年把这套制度从日本学过来的时候,只看到了它能帮企业降本增效的“好处”,却没看到它给日本社会带来的毁灭性后果,没看到它对劳动者权益的践踏,对整个国家经济活力的伤害。
现在,这套在日本已经被证明是糟粕的制度,已经在我们这里坑了一代打工人,也到了该彻底废除的时候了。
说到底,一个国家的发展,从来不是靠压榨劳动者的那点工资差撑起来的,靠的是千千万万有安全感、有干劲、有希望、有尊严的打工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