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将9月3日定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即中国反法西斯战争胜利纪念日),是有其历史和法律原因的。1.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是 1945年8月15日,但正式签署投降书是1945年9月2日。9月2日日本外相重光葵和参谋总长梅津美治郎代表日本政府和日军大本营,正式签署了向同盟国的投降书。中国代表徐永昌将军参与见证了签字仪式。2.1945年当时的中华民国政府将次日(即1945年9月3日)定为全国性的庆祝日。1945年9月3日,国民政府下令举国庆祝,放假一天,悬旗三天。1946年,国民政府正式将9月3日定为“抗战胜利纪念日”。3.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1年8月13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布通告,重申9月3日为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1999年9月18日,国务院修订发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中,再次明确9月3日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要求开展纪念活动(但不放假)。2014年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以国家立法的形式,将9月3日正式确定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这是最高层级的法律确认,具有重大的历史和现实意义。时间恍惚80年,2025年9月3日我们将在北京天安门广场举行阅兵仪式和纪念活动,以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告慰先烈,抚慰英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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