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听到患者说,尤其是长期吃药的患者:“医生,能不能多给我开一点药,我家离得远来去不方便,或者我要出远门。”
每次遇到这种情况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只能说“医院有规定或者医保有规定,如果超量了,会扣我们钱。”
其实作为医生,我也能理解,长期吃同一种药,确实不想每个月来一次医院或者社区买药,非常的麻烦。
为此,我也查了一下相关的资料。
第一点就是本身处方量就有规定:急性病不超过3日量;慢性病通常不超过7日量,行动不便者可放宽至2周量。特殊慢性病(如高血压、糖尿病)符合条件(病情稳定、签约家庭医生)可开具最长2个月药量;慢阻肺患者不超过1个月。
根据《长期处方管理规范(试行)》,长期处方量一般在4周内,仅适用于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如高血压、糖尿病)。医生需评估患者病情稳定性、用药依从性及不良反应风险,非指定慢性病(如静脉曲张)无法开具长处方。
第二点就是医保有拒付规则:若患者在同一家医院开具同一药品时,剩余药量超过5天,医保将拒付,但不会禁止开药。超量开药拒付:若医生开具的药量明显超出病情需要(如慢性病开药量超过2个月),医保可能拒付并追究医院责任。
医保政策本身并未直接规定开药量,而是通过“重复开药拒付”规则间接控制,但医院可能因内部考核压力,对医生开药量进行严格限制,以避免医保拒付影响医院收入,从而出现“开药多可能扣医生钱”的现象。
其实从政策上来讲,开药限制一方面可以保证患者的用药安全,另一方面可以避免医保基金的浪费。
如今许多医院都开展了互联网诊疗服务,我们医院也在做,就是患者在网上买药,提交后医生审核,患者付款后医院会把药物邮寄到家里,非常的方便。
我已经明白了为什么不能多开药,下次患者再问我,我还是会说:“医院有规定或者医保有规定,不能多开,开多了会扣钱。”
我不知道其他同行是如何向患者解释的,在符合规定与拉近患者距离之间平衡,真的是一门学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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