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龄视同缴费确实是保障退役军人权益的暖心政策,但部分退役军人仍为养老金发愁,核心是政策落地中的衔接问题、个人实际情况差异,以及历史养老制度的影响,具体可以拆解:
1. 视同缴费的计算规则不统一
不同地区、不同单位(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对军龄视同缴费的缴费指数、过渡性养老金计算标准有差异。比如企业退役军人的视同缴费指数可能低于机关事业单位的标准,导致这部分养老金核算金额偏低,拉低整体待遇。
2. 后续实际缴费的不足
部分退役军人转业后进入企业,可能遇到企业缴费基数低、缴费年限短,或者后续有断缴的情况。军龄视同缴费是“基础”,但养老金还和后续实际缴费直接挂钩,实际缴费不足会让整体养老金水平不高。
3. 历史养老“双轨制”的遗留影响
像90年代*****到企业的人员,当时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制度分离,企业是养老保险缴费制,机关事业单位是退休工资制。即便有军龄视同缴费,企业退休待遇的计算框架本身就和机关事业单位有差距,导致最终待遇偏低。
4. 政策知晓与认定的问题
部分退役军人可能不清楚军龄视同缴费的认定流程,或者因历史材料缺失(比如军龄证明不全),导致视同缴费年限没有被足额认定,直接影响养老金核算,造成权益损失。
最终答案: 退役军人因养老金发愁,核心是视同缴费计算规则不统一、后续实际缴费不足、历史双轨制遗留影响,以及政策认定问题,这些落地环节的问题让暖心政策的保障效果打了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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