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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法院明确:买了停车位,还要交停车费!物业费不包含“停车费”!
爱我中华发表于 2026-01-15 20:22
买房签约时,一份动辄几百页的物业服务协议,常常被购房者随手翻过,殊不知其中藏着不少关乎日后生活的关键条款。
尤其是关于车位管理费的内容,往往隐匿在不起眼的小字里,可一旦签字确认,这些条款便会长期生效。
很多人直到收房时才发现,除了物业费,自己还多了一笔车位管理费的固定支出,即便以“当初没看条款”为由抗辩,在法律上也无法免除缴费责任。

建议大家签约前多留个心眼,用手机把协议中所有涉及车位服务、收费标准的内容拍下来,找懂行的朋友帮忙把关,必要时花点小钱咨询专业人士,就能避免未来十年可能遇到的麻烦。
一张1800元的车位管理费缴费截图,就在业主群里炸开了锅。不少业主纷纷吐槽,明明花钱买了车位,为啥还要年年交管理费?其实这个问题,法院早就给出过明确答案,而且在全国多地都适用。

业主购买的只是车位对应的土地使用权和产权,而地下车库的日常维护,还需要物业持续投入成本。
车库里的灯泡坏了要换、排水堵了要通、摄像头黑屏了要修,这些琐碎却必要的工作,都离不开人力和资金支持,而这笔开销的来源,就是车位管理费。

这里要特别厘清一个概念:车位管理费和物业费是完全独立的两笔费用,服务范围没有任何重叠。
物业费主要用于小区公共区域的维护,比如楼道清扫、电梯保养、园区绿化养护等;
而车位管理费则是专款专用,全部投入地下车库的运营保障,包括照明、道闸、监控等设备的正常运转。

哪怕你的车位长期空置,半年甚至一年都没停过车,这笔费用也必须按时缴纳。
现行法律中并没有“空置车位减免管理费”的相关规定,不过深圳部分小区探索出了一种灵活的解决方式:
车主向物业报备车位闲置情况后,物业可将车位临时出租,用产生的租金抵扣部分管理费。这种模式并非法定要求,而是业主与物业协商一致的结果。

最让业主们气愤的,莫过于物业“收钱不办事”的情况。
车库里的灯坏了数月无人问津,监控屏幕只剩一个红点在闪烁,保安在岗亭里玩手机,墙上却贴着“24小时巡逻”的醒目告示。
遇到这种情况,在业主群里抱怨谩骂根本没用,正确的维权步骤一定要记牢。

拍摄带有时间水印的照片或视频,固定物业未履行服务的证据;
然后,向物业索要《地库服务记录表》,按照规定,物业必须留存车库清洁、设备巡检、维修保养的签字记录;
如果物业无法提供相关记录,直接拨打12345热线投诉,相关部门的处理效率往往会超出你的预期。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全国范围内尚未出台车位管理费的上限标准,空置减免政策也没有统一规定。

部分地区已经开始推动物业信息公开,要求物业每季度公示车库的电费明细、设备维修记录、安保巡逻频次等内容,让业主清楚了解管理费的去向。这种透明化管理的做法,未来有望成为住建部门加强行业监管的重点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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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3):
3 # huwg
01-16 00:55
谢谢分享
2 # huwg
01-16 00:55
了解一下
1 # huwg
01-16 00:55
来看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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