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广州交警公布一起事故: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违规,承担全部责任
广州交警公布一起典型事故近日,凌晨四点男子(郑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在隧道口和小车狠狠撞上结果郑某当场死亡就在事故发生的几分钟前郑某没有佩戴头盔在机动车道逆行直奔隧道出口而来另一边萧某驾驶小车刚从隧道正常驶出躲闪不及悲剧瞬间发生经调查郑某不仅逆行,不戴头盔还涉嫌醉驾血液酒精含量达到134.3毫克每100毫升最终,交警认定郑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小车司机萧某无责任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 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三)不得醉酒驾驶;(四)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超越前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五)不得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六)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七)不得在道路上骑独轮自行车或者2人以上骑行的自行车;(八)非下肢残疾的人不得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九)自行车、三轮车不得加装动力装置;(十)不得在道路上学习驾驶非机动车。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不仅属于交通违法行为还容易引发事故甚至造成人员伤亡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一定要牢记于心!一次的侥幸换来的可能是不可挽回的悲剧!也将面临法律的严惩!酒驾、醉驾祸害大每一次的事故都是前车之鉴在酒精的作用下骑行者的反应、控制能力会降低处理紧急情况的能力也随之下降极易引发事故,害人害己交警提醒:每个人都是自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郑某对法律与规则的漠视,最终赔上了自己的生命,大家引以为戒。来源 | 广州广播电视台、广州交警、广东交警、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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