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广西拟出新规!收购商品房作保障房,120㎡以内、不超市价70%,6个月内必须配售!
买房难、租房贵?广西正加快打通“存量商品房”与“保障性住房”的转化通道!3月13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布《广西规范开展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指南(征求意见稿)》,首次系统明确谁来收、收什么、怎么收、如何分等关键问题,为中低收入家庭安居梦提供制度保障。根据《指南》,收购主体必须是经市政府批准的区直或地方国有企业,且不得为政府融资平台,需具备银行授信资质。可收购的房源包括:已建成未售住宅、纳入“白名单”的在建商品房、司法处置的竣工房产等,甚至涵盖部分符合条件的办公和商业用房。更引人关注的是对房源的“三合适”硬性要求:✅ 面积合适:配售型保障房以120平方米以下为主,租赁型则控制在70平方米以内(二孩以上家庭可适度放宽);✅ 价格合适:收购价原则上不高于同地段新房均价的70%,由第三方评估或成本法测算,确保财政资金高效使用;✅ 区位合适:优先选择交通便利、配套完善、水电气齐全的成熟社区,严禁收购远郊或设施缺失楼盘。为防止“房子收了却空着”,《指南》设定严格时限:已建成房源须在6个月内完成配售或配租,在建项目则需12个月内交付使用。若某市已收购项目配租配售率不足50%,将暂停新项目收购,杜绝资源闲置。此外,收购将坚持“以需定购”——只有当住房保障轮候人数超过拟收购房源1.2倍时,项目才可纳入计划,真正实现“群众需要多少,政府就收多少”。(来源:南国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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