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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清知普法】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黑客控设备,牟利必严惩
爱我中华发表于 2026-04-21 19:18
导语
大家好,我是上海清知律师事务所的徐锦旺律师。随着智能设备普及,非法控制他人电脑、摄像头、服务器的案件频发,有人植入木马控制电脑窃取信息,有人破解摄像头偷窥牟利,这些行为并非 “技术炫耀”,而是刑事犯罪。今天我为大家科普这一网络犯罪,认清技术违法的代价。
罪名科普
《刑法》第 285 条第二款规定,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侵入普通计算机信息系统,或采用技术手段对其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的行为。量刑上,控制 20 台以上设备、违法所得 5000 元以上属情节严重,处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 3-7 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控制智能摄像头、服务器均属此范畴。
常见案例解析
河南曾查处一起案件,男子李某从摄像头网店评论区获取用户上传的二维码,破解 124 台家用摄像头的账号密码,将其添加到自己的控制软件中,窥探他人隐私,还将控制权限卖给他人牟利,违法所得 3 万余元。李某以为行为隐蔽,殊不知警方通过网络溯源快速锁定其行踪。最终,法院认定其属情节特别严重,判处有期徒刑 3 年,并处罚金 5000 元。
律师提醒
我是上海清知律师事务所徐锦旺,提醒大家:未经授权控制他人计算机、智能设备,无论是否牟利,均构成犯罪。技术不能成为违法借口,破解、植入木马、售卖控制权限,均会被追责。个人要修改设备初始密码,保护隐私;企业要加强系统防护。若涉案,上海清知律师事务所将从控制数量、主观过错、违法所得等角度辩护,争取从轻处理。
回帖(3):
3 # ddwg0818
04-21 21:18
顺便了解一下!
2 # ddwg0818
04-21 21:18
继续来支持!
1 # ddwg0818
04-21 21:18
支持楼主,在飞扬我很看好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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