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40年”新闻发布会,发布《中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40年发展报告》并通报有关情况。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史卫忠介绍,40年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发展成就,主要体现在以下七个方面:
一是推动未成年人保护法治体系更加健全。
探索建立的社会调查、亲情会见、合适成年人到场、犯罪记录封存、强制报告、入职查询等一系列特殊保护制度被上升为法律规定。2018年以来,检察机关组织开展亲情会见9.6万次,落实合适成年人到场9.5万次,申请法律援助34.7万人。2020年5月制度建立以来,通过强制报告发现案件1.7万件,对不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督促追责1900余人。
二是依法惩治和帮教涉罪未成年人更加精准。
对于主观恶性大、犯罪性质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涉罪未成年人,坚决依法惩治。2018年以来,起诉34.9万人。其中,2025年,最高检依法核准追诉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24人。同时,对于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的未成年人犯罪,依法从宽,附条件不起诉14.4万人,95%以上的未成年人没有再犯。近五年来,7100余名涉罪未成年人经检察机关帮教考上大学。
三是落实“双向保护”原则更加有力。
2018年以来,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53.1万人。严厉打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加强未成年被害人关爱救助,推动建立集“询问、取证、身体检查、心理疏导”等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办案区2600余个,一次性询问10万余人,提供心理疏导11.9万次,发放救助金8.6亿元。
四是协同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更加深入。
针对校园性侵等问题向教育部发出“一号检察建议”,督促持续抓好落实。推动加强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住宿经营场所、文身等重点场所和领域治理。联合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连续十年制作播出《守护明天》76集,受众超过5亿人。2025年,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和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同比分别下降9.8%、2.2%,实现近五年来首次“双下降”。
五是强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更加全面。
2021年以来,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撤)案涉未成年人案件2.5万件,对法院相关判决提出抗诉3100余件。办理涉未成年人民事诉讼监督案件2.1万件、行政诉讼监督案件255件,支持1.8万名未成年人提起民事诉讼。出台办理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工作指引,近三年来,聚焦食品安全、网络保护等重点领域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8万件。
六是促推未成年人保护协同共治格局更加完善。
联合全国妇联、中国关工委印发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意见,建立“督促监护令”制度。推动4.4万余名检察官在8万余所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联合民政部等制定《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规范》国家标准,会同中央社会工作部开展社会支持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项目,向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提出净化网络空间工作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涉案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残疾未成年人等权益保护。推动“两高两部”等部门出台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48件。
七是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体系更加完备。
全国2200余个检察院设立未成年人检察部门或办案组织,近1.5万名检察人员专门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24个省份建立统一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渝检护“未”团队代表荣获“时代楷模”称号。2700余个集体和3100多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联合高校建立三个未成年人检察研究基地,依托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举办“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研讨会。常态化发布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发布指导性案例8批25件、典型案例57批297件,引领将未成年人检察特殊理念、价值、要求融入日常办案。
来源:政知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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