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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山西“挖眼”受害男孩郭斌事件
亚洲波束发表于 2026-06-27 19:34
1. 案件前因(案发背景)
时间地点:2013年8月24日,山西省临汾市汾西县。
事件起因:6岁男孩郭斌在自家门口玩耍时,被一名陌生女子(后查明为郭斌的亲伯母张会英)诱骗至村外山沟。因郭斌哭闹,张会英威胁“再吵就挖你眼睛”后,残忍挖掉郭斌的双眼,致其永久失明。
作案动机:张会英因家庭矛盾(郭斌父母与伯母一家因老人赡养问题产生矛盾)心生怨恨,加之其个人精神问题,对幼童下此毒手。
2. 案件后果(案发后续与个人重生)
案件侦破:案件引发全国关注,警方迅速成立专案组,通过DNA比对等确认张会英为凶手。张会英在案发次日(8月25日)因“做贼心虚”投井自尽,未能接受正式审讯,但警方已形成完整的证据链确认其犯罪事实。
个人重生:郭斌经抢救保住性命,但双目失明。在武汉盲童学校(张龙老师等)及社会各界的帮扶下,郭斌得以在武汉完成小学至高中的学业,并展现出音乐天赋。2026年,郭斌参加全国残疾人单考单招考试,以721分(医学类全国第一名)的优异成绩被长春大学录取,攻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医双学位,实现了人生的逆袭。
【出处】湖北日报 证券时报·e公司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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