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熊健豪
据澎湃新闻报道,停车缴费先关注公众号,餐后开发票先加微信,酒店连Wi-Fi先注册会员,商场领停车券先授权手机号……曾几何时,本应让生活服务更便捷的二维码悄然变了味。
扫码之后不仅没能直达服务,反而被引向关注、注册、授权、弹窗、广告等一连串商业“陷阱”。原本提高效率的工具,为何沦为了消费路上的“拦路码”?
答案藏在高频、刚需的扫码场景中所蕴藏的“商机”之中。只要植入一个脚本,基础服务入口就能立马变为低成本营销入口,消费者的必要操作随之转为私域流量。于是,“扫码即服务”变成“扫码先进群、先关注、先注册”,技术便利成为被商业目的反向利用的流量利器。
可消费者本应享有的基础服务,凭什么要被附加“额外条件”?以停车缴费场景为例,离场缴费时依法开具发票是经营者应履行的义务,因此消费者本就不应被绑定关注、注册、加微信、接受营销等行为。开展会员推广和优惠活动无可厚非,但更应建立在消费者真实自愿基础之上,而非成为获取基础服务的前置条件。
有人或许会说,如果不愿接受扫码跳转推销,选择传统线下模式不就可以了吗?需要厘清的是,消费者的“自愿”必须放在具体场景中判断。停车场出口排队、餐后等待开票、入住酒店急需上网等情况下,由于时间压力和服务依赖惯性,消费者往往议价能力有限。商家“不关注、不注册就无法办理”的流程设置,看似取得了消费者许可,实则是借助场景压力取得的“被动同意”,从而违背了真实、充分、自主的原则。
同时,个人信息的过度收集更是值得警惕的风险。授权手机号、车辆信息、消费记录、位置偏好……一系列不必要的数据,早已偏离了个人信息处理的最小必要原则,让消费者暴露在长期承受广告推送和营销骚扰的环境之中。
治理“拦路码”乱象,关键是划清基础服务与营销活动的边界。商家可以推广,但必须建立在消费者明确、自主选择基础上;扫码可以引流,但应优先保障消费者完成核心需求。
二维码“变味”引人反感,正是因为商家以附加额外条件,迫使消费者以个人信息、关注关系、观看广告“二次支付”。技术可以提高效率,商业也可以追求流量,但不能以牺牲消费者选择权、知情权和个人信息权益为代价。
更何况对商家而言,真正的可持续的盈利,本是靠高效赢得信任、靠尊重维护关系、靠合法降低风险,而非设置流程障碍“杀鸡取卵”。基础服务走直道,营销活动走巧道,才是数字化消费营销的正道。
回帖(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