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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加电梯遮挡采光,住户阻拦施工被起诉,法院:低层诉求理应被兼顾
爱我中华发表于 2026-07-22 11:47
作品声明:本文基于各地法院公开判例整理,仅作生活参考与普法分享,不构成法律诉讼指导。维权请理性,遇事找法不找茬。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高层出行便利、低层利益受损,几乎每个步梯楼都会遇到这类矛盾。
广州中院这则官方判例,没有激化邻里对立,一纸判决讲清:高层便利不能单方面转嫁损失给低层住户。

该步梯楼高层老年住户多,出行不便,获批加装电梯规划许可。
但电梯井道选址紧贴一二楼窗户,建成后低层房间采光大幅遮挡、通风受阻,房屋贬值、常年阴冷潮湿。
低层业主没有强硬反对加装电梯,只提出调整机位、增设遮光补偿,高层业主却认为低层刻意阻挠便民工程,多次上门争执,低层业主无奈到施工现场阻拦施工,随后被施工方起诉。
物业、社区多次居中调解,双方始终无法达成一致。
很多人觉得加装电梯是好事,低层就该让步,但邻里体谅从来不是单方面牺牲,便利不该由一小部分人独自买单。
知识点小卡片|加装电梯,低层业主合法权益受多重保护

1、《民法典》明确,增设电梯不得妨碍相邻建筑采光、通风、正常通行;
2、取消一票否决≠低层必须无条件同意,机位退让、遮光经济补偿、井道优化都是低层合理合法诉求;
3、建筑设计规范规定电梯井与住宅窗户必须预留最小采光间距,不达标无法通过规划验收;
4、高层享受出行红利,理应共同承担低层房屋贬值、采光受损对应的补偿费用。
法院审理后驳回施工方索赔诉求,同时释明:

低层业主阻拦施工方式不妥,但采光受损诉求合法。
判决要求双方重新优化电梯井道位置,高层业主向低层支付遮光补偿,调整方案审批通过后方可复工。
远亲不如近邻,高层想要上下楼方便值得理解,低层想要采光通风无可厚非。
加装电梯本是全楼栋共赢的好事,互相让利、平衡各方利益,才能邻里和睦,好事真正办好。
建议收藏 + 关注,持续更新老旧小区加梯纠纷真实判例。
你们楼栋加装电梯时,低层住户有没有利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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