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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QQ资讯区』管理规定(2011年2月27日发布)
街角、微笑发表于 2011-02-27 16:33
『QQ资讯区』管理规定

1、严禁发布与QQ无关的帖子;
2、严禁发布病毒木马帖、政治帖、色情帖,一旦发现一律删除;
3、严禁发布任何形式的带个人ID链接帖、个人推广帖、广告帖等;
4、严禁发布太老已经过时,或对他人无多少参考意义,有误导作用的帖子,一经发现直接做删除处理;
5、严禁发“免费6,7位QQ”等信封一类的QQ赠送帖子;
6、严禁发布索要QQ号码以及QQ相关内资源等一系列行为;
7、严禁在帖子中发布与内容不相关的其他论坛或网站地址(如:QQ号、群号、个人站点、个人空间等);
8、发布“QQ活动”主题分类贴时,必须在标题注明活动截止日期或者有效日期;
9、若需上传附件,请先自行测试是否有毒,之后才可上传,如需发布黑客类工具,请注明软件危害性;
10、发帖前建议先搜索,避免发重复贴,若后贴与原贴标题不同但内容相同,仍视为重复贴;
11、严禁恶意(类似“顶”,“沙发”,“路过”,“占个位”)等纯灌水回复;
12、严禁连续回复10帖及以上;
13、只能赠送自己申请的QQ,盗来的黑号或从其它论坛等网页转载过来的请不要开帖赠送,每次赠送不得少于5个QQ;
14、未尽事宜请参考主区版规;


注: 版规从发布日起开始实施
日期: 2011年2月27日

最终解释权归『QQ资讯区』管理团队 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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