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南方日报》消息说,全国政协委员潘庆林提出,建议全国用10年时间,分批废除简体汉字,恢复使用繁体字。其中原因之一是因为简化汉字时太粗糙,违背了汉字的艺术和科学性。对此笔者不能苟同,想谈谈自己的看法。
汉字在不同历史阶段,逐步取得不断的发展。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出版的专著《汉字发展史纲要》一书提出,字体变化不是汉字发展中的本质变化,不能说明汉字的历史发展规律,而应从汉字的构造方法的变化来说明汉字的本质变化。这项成果在这个认识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汉字发展三阶段的理论。即第一阶段是图画文字阶段。商代以前的文字应该属于这个阶段。第二阶段是以表形文字为基础,以表音文字为主体的表音文字阶段。从甲骨文到秦代的文字都属于这个阶段。第三阶段是以形声字为主体,还保留了一些表形字和表音字的形音文字阶段,从秦汉到现代汉字都属于这个阶段。
从汉字发展史来看,简省笔画一直是汉字演变的明显倾向。汉字是从图画文字演变发展而来的,若画成其物,笔画就多。1956年公布汉字简化方案,1964年5月文改会编印出《简化字总表》。经过补充、调整,简化字由方案收录的515个增加到2236个,1986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重新发表《简化字总表》,又对原来总表中的个别字进行了调整。 我国上个世纪50-60年代进行汉字简化的方针规定为约定俗成,稳步前进。约定俗成,就是广大群众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形成或认定的使用简体字的习惯。这条方针基本上是正确的。《汉字简化方案》和总表中的简化字,绝大多数是有约定俗成的基础的,有其稳定性和普遍性。汉字简化使数量可观的常用汉字笔画得到简化,也减少了一定数量的汉字。这次简化基本上是成功的,是受我国大陆的广大群众欢迎的。
强调汉字的产生和发展规律,发展演变的系统性,是无可厚非的,但汉字的系统是相对的,汉字的系统性也是在不断发展的,是动态的。简化汉字系统在汉字系统发展中有传承性。这并未违背了汉字的艺术和科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