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应用 最新帖子 精华区 社区服务 会员列表 统计排行
  • 1301阅读
  • 3回复

[转帖]税务局原副局长受贿52万获刑14年

楼层直达
级别: 光盘中级
发帖
586
飞翔币
701
威望
470
飞扬币
16145
信誉值
0


    核心提示:武汉市地税局武昌分局原副局长庞玉麟利用职务之便受贿52.06万元被判刑14年,没收财产10万元。
长江商报5月3日报道 武汉市地税局武昌分局原副局长庞玉麟利用职务之便受贿52.06万元。记者昨日获悉,庞玉麟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没收财产10万元。
    为老总“跑业务”索要50万
    2001年至2007年,庞玉麟担任武昌地税分局总会计师、党组成员、副局长。2004年下半年,武汉某实业公司总经理王某为享受“企业发展金”的优惠政策,通过熟人找庞玉麟帮忙。庞玉麟通过协调,让王某的公司获得“企业发展金”共444.9万元。
    2005年7月,王某的公司为缓缴土地增值税,再次找到庞玉麟。8月初,庞玉麟向王某索要50万元后,利用职务之便,使该公司在2005年8月至2006年4月间未缴纳土地增值税。
    副局长签个字,餐馆可减免税
检察机关查实,2005年10月,某税务咨询公司王某请庞玉麟到酒店吃饭。饭后,庞玉麟收受王某2000元。2006年,该公司代理某玻璃厂申请减免企业所得税,庞玉麟批准同意,事后收受王某2000元。
    2005年初,某餐馆提出减免税申请,经庞玉麟签字批准。后被邀到该餐馆吃饭时,庞玉麟收受餐馆老板余某2000元。
    2006年到2007年,庞玉麟先后两次收受某公司钱物,帮该公司减免税。
    获刑14年,42万赃款被没收
    检察机关通过银行卡对账和汇款记录查询,均证实庞玉麟向王某索要50万元的事实。庭审中,庞玉麟对主要犯罪事实无异议,但辩称“不是利用职务之便”所为。
    法院认为,庞玉麟身为国家工作人员,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52.06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庞玉麟主动交代自己受贿2.06万的犯罪事实,是自首,可以从轻处罚。
    法院一审以庞玉麟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赃款42.5万元予以没收。
    钟声短评:受贿42万元可以判处14年徒刑,并且还是从轻处罚,那么贪污或受贿100万、1000万甚至上亿元的小蛤蟆陈良宇辈该如何判处?
 
级别: 光盘硕士
发帖
10464
飞翔币
1179
威望
7213
飞扬币
3118
信誉值
0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9-05-04
回 2楼(xgz68) 的帖子
怎么怎么 难道是死刑
综合积分 = 发帖数*0.06 + 威望*0.9 + 在线时间*0.04
级别: FLY版主
发帖
65046
飞翔币
24349
威望
30008
飞扬币
127770
信誉值
35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9-05-04
一点都不多,后来的人会给证明的
不患人之不已知,患不知人也!
人生在世,如身处荆棘之中,心不动,则人不妄动;记住该记住的,忘记该忘记的;改变能改变的,接受不能改变的!
级别: 终身优会
发帖
77585
飞翔币
268
威望
53252
飞扬币
21200
信誉值
36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9-05-04
已经没有什么稀奇的了
找一湖碧水,钓几尾闲鱼,想想人生得失,心游凡尘外;喝一壶老酒,交一群朋友,笑看人生冷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