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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文摘]那一朵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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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一段时间以来,我的睡眠一直不大好,晚上常常失眠。在为数不多的可怜的睡眠中,噩梦又占据了大多数时间。
  路漫漫,夜茫茫,我看到一个白衣白裙的女子,我拼命地想要拉住她的手,她却消散了,消散了,只剩下冷的夜,长的街,凄清寂寥。忽然,远远近近的街灯都亮了,我看到阿妙面带微笑,一步步地向我走来。我伸出手去,她却不见了。我永远地失去了她。
  隔壁房间的婴儿床上,是一个熟睡的婴儿,他是我的儿子,长得酷似小时候的我。保姆常常抱怨这个孩子不好带,深更半夜哭闹不休,最近这段时间好像是乖多了,晚上能安睡,睡梦中还露出甜甜的笑。这个可怜的孩子,一出生便失去了母亲。
  我至今不能忘记故乡,那是个贫困山区,父母亲似乎永远愁容满面。岁月的风霜在他们脸上刻下了深深的痕迹。
  我的父母亲,艰难地拉扯着五个孩子,饥饿是我对这个世界最初的记忆。田野的风肆无忌惮地吹得瘦小的我东倒西歪。我要找点吃的,哪怕是找一个红薯、一个胡萝卜。母亲在地里挖红薯,她拿着耙子一挖,挖出深红色的藤,藤上是一个又一个挤得密密麻麻的大大小小的红薯,就像一个家庭,像我们一家人。我禁不住呵呵呵地笑起来,扯下一个大红薯,也顾不得脏,擦去泥土就啃了起来。母亲笑了,笑得很苦涩。父亲在我记忆中总是病病歪歪,家里充满了中药味,他得了关节炎糖尿病,干不了重活,后来,甚至卧床不起。
  母亲要维持一大家人的生活,真是不易。她完全丧失了作为女性应有的温柔,生活的压力使她变得像男人一样粗犷,到了家里看见一大堆孩子就总是大声斥责,艰难的生活扭曲了她的性格。母亲把她的希望寄托在她的长子我的身上,她把我当成了成年人,当成可以商量事情,帮她做事的大人。
  七十年代中期,大集体,出工,记工分,三个妹妹,一个弟弟,贫困,饥饿,这就是我童年的记忆。
  砍柴是我必须要做的事情。要到很远的山里去砍柴,然后挑回来。我从六七岁起就干这活,虽然我常常吃不饱,但成绩总是名列前茅。十三岁那年,搞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我家没有壮劳力,母亲狠狠心把正在念初二的我叫回来,她流着泪,哭着说:“俗话说得好,穷莫当老大,富莫当幺儿。谁叫你是穷人家的长子呢?我不指望你还指望谁呢?”我还有什么话好说,把眼泪咽回去。
  把一切归结为命运的话,人就不会那么苦恼,我只能这么想,这就是命。在夜里,我常常从梦中哭醒,因为我再也不能去上学,不能圆自己的大学梦,我感到绝望,感到痛苦,像有很多只虫子在噬咬着我的心。
  乡村的夜晚是宁静的,宁静得叫人浮想联翩。夜空的星星密密麻麻的,像一颗颗钻石般闪闪发光。只有在夜晚,乡村才这样的温情脉脉,显得如诗如画。母亲房里的灯还亮着,她还在油灯下纳鞋底,家里这么多人的鞋子,都是她在做。父亲仍在咳嗽,我,还在看星星。那是一个多么神秘莫测的浩瀚宇宙啊。在宇宙中,人只不过是一粒微尘,人的生命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人这一生的命运谁又能预料呢?“一生不出门,是个福人”,家乡有这样一句老话,不到万不得已,人们是不会离开家乡的。
  那个金色的收获的季节,让十六岁的我刻骨铭心。它仍时时浮现在我脑海里,清晰如昨。
  七月中下旬,抢收抢种,要抢天气,要看老天爷的脸色。我家虽是丘陵地带,有地也有田,收割早稻已让人累得直不起腰,母亲在田里捆谷垛子,三个妹妹抱割好的稻谷,然后捆成一捆的谷垛,我用冲担挑起它们,把它们挑到稻场上去,稻场上已有一个又一个金黄色的稻谷垛。我挑着沉甸甸的草头,稚嫩的肩膀被担子压得血肉模糊,和衣服粘在一起。我深一脚浅一脚地挑着这与我年龄不相称的草头,生怕一不小心会摔倒,更怕我会坚持不住叫人笑话。窄窄的田埂看起来是那么漫无边际。我只能咬紧牙关,独自承受着,心里暗自对自己说:“再坚持一会儿,再坚持一会儿。”挑起一趟又一趟,乡野的风柔曼婉约,风中飘来稻草的清香。一抹残阳如血,倦鸟已经归巢,我还在挑着。天渐渐黑下来,我听到妹妹喊我的声音,听到牛儿哞哞叫着回家的声音,大人小孩说话的声音。一轮满月出现在夜空中,它是红色的。似乎是骄阳烤红的。
  挑完最后一担,我挣扎着走在回家的路上,眼一黑,嘴里喷出一口腥甜的东西,是血。我踉踉跄跄地往家走,全身软绵绵的,肩膀上火辣辣地痛。回到家,我一头栽倒在了床上。母亲赶紧心疼地为我清洗伤口,上药。一边破口大骂父亲,父亲畏缩在灯影里,面无表情,不作一声,我知道他心底的痛苦与内疚。
  为了给父亲治病,家里经常借钱,还要赊欠买农药化肥的钱,这让要强的母亲愁白了头。大妹妹小学毕业就没有再读书了,尽管她也一样成绩优秀。那时候,农村还有订娃娃亲的陋习,大妹妹是早就订了娃娃亲的,但她不喜欢那个人,她也经常愁容满面。母亲又有什么办法呢?她只能怨自己命不好。她的人生就这样凄凉,她和父亲当年也是订的娃娃亲,她在嫁过来前只见过父亲两次,那时候父亲还没有得病,但她对父亲印象极不好,但是又有什么办法呢?她娘家欠了父亲家很多钱。
  十八岁的大妹妹离家出走了,说是去深圳打工了,叫家里人不要担心她。十九岁的我,也要告别家乡走向军营。我的母亲想给我找一条出路,托关系才让我当上兵的。母亲说,女儿们大了,可以帮她了。
  三年的军旅生涯磨练了我的意志。我从一个朴讷的农村娃儿成为一个合格的士兵。三年时间,成了一个优秀的汽车兵。
  退伍后,我托人在县城医院找工作,成了一名司机,如果不是那件事,也许这一辈子我将按部就班地在家乡的小县城里平平淡淡地过一生。那是一个冬夜,我被一个同事拉去帮忙,他为了表达感谢,特意请我吃饭,喝了一点酒,还陪他们打麻将,打到很晚,结果出了车祸。我撞死了一个无家可归的要饭的老人,在那个寒冷的冬夜。他蜷缩在街角睡觉,被醉意朦胧的我给撞倒了,当时我晕乎乎的,并不知道自己撞了人,因为交通事故,我被判了五年徒刑,巨大的人生落差让我痛苦。
  出狱之后,我在家乡再也待不下去了,只身去了深圳。我再也不想摸方向盘,只想找个其他的工作,退伍军人通常的工作就是当保安,我在一个厂里做保安,那天厂里放假,我一个人出去准备好好地逛一下的,忽然看到一个穿着时髦浅紫色套裙的姑娘昏倒了,我赶紧跑过去开围观的人群,我看到她脸色刹白,口唇青紫,忙打120报警,救护车把她送到了医院。
  医生对她进行了抢救,我才知道她是心脏病发作,我急忙拿出她的手机,希望能找到联系她家人的方法,我终于联系到了她的家人,在弥漫着来苏水味道的医院病房里面,她醒过来了,她长着一张圆脸,眼睛细长,鼻梁不高,嘴巴很大,皮肤苍白,手背上青筋都露出很高,她长得不算漂亮,但很文静,是典型的广东女子的长相。不一会儿,一个二十来岁的青年陪着一个六十来岁的老者来了,那个老者矮矮的,身量不高,目光炯炯有神,他们盯着我看了好几秒钟,伸出手来和我握了握,我看到他左手中指上那枚硕大的戒指,看样子他是个有钱人,果然,我听到那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轻轻地叫了他一声董事长,他拿出一张支票来给我,我婉言谢绝了。他给了我一张名片,叫我有时间去找他。
  这个姑娘就是钟妙婵。那位老者是他爸。钟老板,开电子厂。
  这真是天大的好事,我顺利地来到了钟老板的厂里上班,他开的电子厂生意不错,我先从普工做起,由于工作出色,很快被提到了管理的位置。我决定抓住机会让自己扬眉吐气,出人头地。
  钟妙婵是钟老板的独生女儿,夫妇俩平时对这个女儿视作掌上明珠。说起女儿来,钟老板总是愁眉不展,长吁短叹。说那是他的一块心病。这个女儿有先天性心脏病,身体虚弱,医生嘱她要静养,但她总是偷偷跑出去,这让钟老板心事重重。
  “欧阳,你有空多陪陪阿妙,陪她散散心。你们年轻人比较容易沟通。”
  钟妙婵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她的脸上淡淡地涂了胭脂,嘴唇也涂了明艳的唇彩。整个人显得很精神。她喜欢问我一些奇怪的问题,她故意轻描淡写地说着她的病,其实,身体的不健康肯定在她的心里投下了太大的阴影,不然她脸上为何总有几分忧郁呢?因为生病,她只读到高中毕业,她说她很喜欢古典文学,最喜欢读的是《红楼梦》,她也很喜欢读张爱玲的小说。
  一个春色宜人的傍晚,我和他们一家人一起去踏青。钟老板忽然把我叫到一边,问我有没有女朋友,我说没有,他沉吟了片刻,对我说,看得出,阿婵很钟意你。
  “我也知道,这要看你的想法,毕竟,她有病。”他说道。
  我该怎么办呢?我对她更多的是好感,但她对我的爱却与日俱增。我看得出来:如果我和她结婚,对我的前途会有帮助的,况且,她是一个好姑娘。她是一个童话故事中的女孩,她单纯、敏感、脆弱,她也有爱和被爱的权利啊。我决定娶她,是权衡利弊作出的决定。
  她的身体一直不是很好,结婚几年来一直没有孩子。我是无所谓的,她对此却耿耿于怀。我和她一直过着平静如水的生活,这样也挺好的。她每天都会做好可口的饭菜或是煲她最拿手的老火靓汤给我喝。虽然家里有保姆,但她还是喜欢自己亲自动手下厨,像所有的小妻子一样。她甚至提议把我母亲接来一起住,但母亲不肯来,说住不惯。
  由于经常和客户出去谈生意,我不得不出入一些娱乐场所,认识了一些女孩。
  我回忆起和林溪相处的点点滴滴,她有着善解人意的大眼睛,古典的脸庞,一头飘逸如云的秀发。
  第一次见到她,她正在自弹自唱一首邓丽君的《我只在乎你》,长发披肩,黑色的裙子,令我有“惊艳”之感,那是我从来没有过的感觉,我像被电到了,她像凌波微步的洛神,一步一步走进了我的心里。
  她不是一个冷若冰霜的女孩子,她永远是不卑不亢,处乱不惊的。她每晚要赶好几个场子,唱歌。
  我通过私家侦探打探到她的身世,原来她叫林溪,白天是公司的小文员,夜里出来唱歌。像她这样天生丽质的女孩,一不小心就会走错路,她这么辛苦叫人心疼。我一有时间就会去捧她的场。听她唱歌。后来请她吃宵夜,她也婉言谢绝了。我发觉自己深深地爱上了她。我每次去都会送她一束白玫瑰,后来我请她去吃饭,她答应了。我了解到她是从贫困山区出来的,家里负担很重,母亲常年卧床不起,她想要赚多点钱补贴家用,其实她也可以走一条捷径的,可她没有。
  我给了她一万块钱,叫她以后不要再到歌厅唱歌,业余时间读读夜校,给自己充一下电,她坚持不肯收我的钱,我就给她讲了我的故事,我不希望一个有上进心的年轻人被埋没。我说这钱算我借你的吧。她说借我的一定会还给我的,她听从了我的建议,报读了一个财会大专班。
  两年的时间悄悄改变了每个人。林溪到了一个大公司,待遇比原来高了很多,而且她的母亲身体也好多了。我和她一直有着交往。我和她可以说是比友情多,比爱情少的一种状态吧,我一直视她作红颜知已。
  阿妙住院的时间越来越长,她说她想治好她的病,想为我生一个孩子。我被她的爱感动着,同时我也深深知道,生孩子对她来说是有很大风险的。所以没有同意她的想法。
  她决定出去姑妈家养病,那是一个风景优美的城市,宜于她的病。整整大半年时间,她都在外地,我每周给她打三次电话,因为工作太忙也没有顾得上去看她。
  大概岳父看出我的寂寞,不止一次地暗示我:“男人逢场作戏不是不可以的,如果你太孤独,你就出去放松一下吧。只是,不可以动真情。”
  阿妙不在身边,我自由了很多,我约林溪一起去吃饭,一起去看电影,在她那里,我看到了久违的青春的气息,而我,似乎从来都没有年轻过,从来没有真正意义上的青春,只是个背着壳的蜗牛。和她在一起我很开心,我想到和阿妙离婚,我想等阿妙一回来,病情好转之后就和她离婚,可是,我怎么敢面对阿妙深情的眼眸呢?她对我那么好,我怎么开口呢?我想来想去,内心矛盾重重。
  邂逅林溪,走近她,了解她,才知道什么是爱情,什么叫一日不见如隔三秋。我自己认为我已经爱上了她了,是一种柏拉图似的爱情,我没想到她会出事。
  她和同事一起去玩,出了车祸。
  听到这个消息时我正在吃晚饭,难得地和岳父岳母一起吃晚饭。手机响了,我接听,仿佛晴天霹雳。我只觉得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天旋地转。忽然电话铃响了,岳父急忙去接电话了,大约过了五分钟,我看到他身子抖得厉害,双眼含泪,我急忙过去扶住了他,他说:“我有一个不幸的消息要告诉你。阿妙,她去了。”
  我的眼泪再也止不住,我放声大哭。
  “白发人送黑发人啊。你,不要太悲伤了。欣慰的是你们的儿子平安降生了。”
  “什么?”我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她一直是个倔强的女孩啊。原来她去姑妈家是养胎去了。她瞒着你,也瞒着我们大家。她一直想为你生一个孩子。”
  我一夜之间,头发白了很多。
  “老公,难道你不知我有一颗敏感脆弱的心吗?我其实早就知道她的存在。我感到很欣慰,她是一个好女孩,一定可以代替我更好地照顾你,更好地爱你。我甚至希望你能提出和我离婚,但是你没有。我怀着复杂的心情想要生下咱们的孩子。因为我的病也没有起色,我只想留下一个纪念。我明白这很冒风险,但还是决定这么做。那样,即使我死了,你也不会忘记我的。如果我能活着走出手术室,我会和你离婚,放你去追求你的幸福,如果我死了,也希望你能和她结婚,好好地对待这个孩子……很奇怪吧,是我在安全套上面做了手脚,才怀孕的。你不会怪我吧,我只想做一个完整的女人,做一个母亲。我对姑妈讲了,如果出现意外,一定要保孩子,生与死对于我来说,已经不重要了。记得张爱玲曾经写过,一个男人的生命中至少会有两朵玫瑰,一朵是白玫瑰,一朵是红玫瑰。请在我的墓前放上一束红玫瑰吧,我喜欢红玫瑰。我给咱们的孩子织了很多的毛衣,偷偷织的,够他穿到十五岁的。不要告诉他母亲的事情,让他有快乐的生活。我从未后悔爱过你。如果有来世,我还会爱你的。”我读着阿妙写的遗书,手不禁在颤抖。
  我的泪水再一次泛滥,我想起许多往事,我永远失去了她。
  而林溪,我的林溪,所幸她没事,只是受了点伤,她知道这一切后离开了我。她说,我们永远是不可能走到一起的,因为她的爱,永远比不上阿妙对我的爱。她走了,离开了这个伤心之地。
  在夜里,在每一个黎明,我都会黯然神伤,为那失去的,不曾珍惜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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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11-04-15
善良的妻子一直都知道另一个女孩的存在,
她没有揭穿我,
而是避开我去外地生下了我们的爱情结晶,
当我得知她离开的消息,
我一夜白了头,
我永远失去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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