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忆中的父亲,在闲暇时分,总是捧着本或厚或薄的书看。我爱看书,或许是受了父亲的影响。
自打识了几个字后,怎样的书我都有兴趣拿起来翻一翻。除了数学物理之类,一看就不是我的菜。那时书少啊,都是贫下中农阶级,哪有丰富的读物。没有书读的我,便把语文书跟练习册翻得透烂。然后似饿狼一般,眼睛敏锐耳朵灵敏,寻找我的精神食粮。
同学中若是谁拿了一本好书,我是不惜一切要看的。即便是小气的同学“只许看半天啊,放学时还我。”为了在难能可贵的时间里将我的食粮吃完,我练就了“一目十行”的本领。呵呵,都是这些“小气”的同学“逼”出来的。
母亲最恨我看书,她恨我看的是“闲书”,而不是在学的语文数学。每次偷看“闲书”,我都是战战兢兢,大气不敢出一口,老鼠似地边看书边竖起耳朵听门外的动静。那时爱看书确实是到了骨子里头。现在想来,还是很佩服那时候的劲头。
一次同学拿了本金庸的武侠,把我眼馋的!苦缠了他几天,得到了小半天的赏书时间。我将我的“一目十行”升级为“一目N十行”,仍没在规定的时间内将那本实打实砖头级的书看完,只留一个尾巴,徒增我的思念。
第一次完整的看完一部武侠是在七叔家。去他家玩,敏感的我瞟到炕头的小说,《独孤求败》。我一下子感觉到被打鸡血了,亢奋无比。遂抱起书,蹲在台子上,没命般啃了起来。直到母亲喊我的声音一轮高过一轮,才恋恋不舍的放下书。此后只要一有时间,我就撒丫子往七叔家跑。不管别的孩子玩得多么尽兴,我始终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苏醒不了。
《独孤求败》,上中下三部,就这样被我用为时几个月的零碎时间见缝插针的看完。现在已经忘了内容了,但当时我的执着让我相信,它是部好书。
从此我就认定七叔家一定有好多好书,于是不惜手段“拉拢”七叔的女儿丽丽,“唆使”她一本本的帮我往外运书。那滋味,与做贼无异,还得叮嘱她放回去的时候还原成老样子。那时候还不知道“窃书,不算偷也。”这一说。不然的话,我心里能稍微好受一点……
也曾在姑父家寻得一两本好书。为了寻书,跟表姐把姑父从一年级到初中念过的所有书整理了一遍。苍天不负有心人,终于让我寻得一本名为《太阳黑点》的长篇小说。那本书,到现在还在我的书箱里静静躺着。因为有特殊的情怀,所以一直不曾遗弃。
如此看书的结果是:眼睛近视的越来越厉害。你想啊,太阳底下我看,煤油灯下我看,走路我看,躺着我看……不坏才怪。还有就是,看一段时间就要休息几分钟,而我,拿起一本书,誓不看完不罢休。看书时间过长,导致大脑“吸收过度”(我这么想的),头痛,脸热,犯恶心。这都是后遗症啊。在此奉劝各位,看书时间一定要有节制,切莫因小失大。
当然也有好处,相比其他同学,我的底子稍微好一点。所以,语文考试是我从小到大最喜欢的一门考试。一杆笔,一方白纸,恣意让笔尖吐露芬芳。那种豪迈,自埋心底!我还有一肚子的故事跟笑话讲给弟妹及同学听。前段时间给同学诌了几句初中时看到的诗:
你来自北京周口
我来自河南元谋
你牵起我毛茸茸的小手,咬一口
爱情,让我们直立行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