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不同的人,走同一条路,感觉竟然那么不同。是当初路边景色不同呢?还是开始的心境在作祟?又或是现在的感受在主导着起始的浪漫?更可能是此时的心绪不是彼时的天真无邪?我不知道,只是我从来没有想过那个走在我左手边的人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人,我忽视的也许是最重要的因素,只不过是自己最不愿意承认的罢了。
期年之后,再回想起来,那条路还静静的躺在那个小县城的四周,像一条崎岖的护城河,又像是一条盘旋爬行的蛇。路两边依然是破旧与崭新交替的楼房,这个世界就是这样,旧的事物总是会被新的代替,到最后旧的就会被遗忘在风尘中,再也找不到存在的踪迹。还未竣工的新公园旁边,那个开着荷花的水池,碧绿的荷叶漂浮在看似并不太干净的池水中,亭亭玉立的荷花抬着高傲的头,就像我最喜欢的张爱玲,永远都是那种桀骜不驯的样子,那是对命运的不屈服。迎着阵阵夏风左右摇摆,夏季的风再大都是夹杂着一股热气,搅的万物都骚动不安起来。那个相同的问题仿佛还在耳边回荡,在寻找属于它的答案,“你说下面会长藕吗?”“或许吧。”“这又不是那种长藕的,就是为了看荷花的。”面对同样的场景,却是两种不同的答案。记得在大转盘西边有个卖西瓜的大叔,顶着烈日在不知疲倦地叫卖,只不过两次的位置就差一个垃圾桶的距离,因为站在相同的位置我望过去看不见他身后的那个大卖场了,原来他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其实一直不曾改变的东西是不会存在的,我们相信会有经久不变的承诺,只是在寻一个心理安慰,只是在理想的愿望得不到满足的时候我们自欺欺人的把戏罢了。
如今,这两个人都在我的生命中,只是一个成了我最想见的熟悉却陌生的人,一个却做了我的男朋友。网上流传过一句话:“如果你真的爱这个人,那你不会爱上第二个人;但是如果你爱上了第二个人,那你就不是真的爱第一个人。”我不知道,在心底里是否爱过第一个人,还是拒绝之后在心底里根本没有忘记过,只是他的影子老是在我的脑海里浮现,以至于看到和他轮廓相像的,都会想多看几眼。而我的男朋友一如既往的关怀和温暖的呵护,我就像在蜜罐里,满满的幸福洋溢,有时候想溺死在里面也是幸福的。人与生俱来的贪念,是我们应该救赎的原罪,我只是个凡人,逃避不了创世者赋予人的各种秉性。但我是想做个从一而终的人,曾经一度我认为自己对爱情不忠,慢慢的我困扰在这种自我编织的圈套里走不出来。沉沦在如浮萍一样抓不住根基的东西里,是多么的可悲啊!无尽的迷茫,不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对于自己现状无能为力,眼睁睁的看着自己就这么漂浮着,找不到归宿。
突然之间想要到最初的地方,为什么当初我会做那个决定?我想冥冥之中是有宿命在安排的吧,我是一个很相信命运的人。
三年之后的夏天我又来到那条路,路两边的风光已经改变了,再也寻不到原来的面貌,崭新的高楼大厦代替了低矮破旧的小楼房,新安装的路灯装饰着以前单调的可以说是光秃秃的马路。明媚的阳光照耀着干渴的大地,本来是希望甘甜的雨露,可是却给了它一个大大的太阳。有时候就是这样,我们心心念念的东西是不会轻易就得到的。唯一不变的就是那个池塘,盛开的荷花在阳光下显得那么的娇嫩,很羡慕植物的生长规律和生长周期,尽管就是一年,但是年复一年的重新开始生命是多么的令人欣喜啊!大转盘边上的那个大叔不见踪影了,或许他又找到了一个新的谋生方式了吧。阳光照得我睁不开眼,越来越发现我不喜欢那么强烈的照射,甚至有点厌恶。当那束光照在我身上时,就像是千万个针在扎我。但是我还是抬起头来了,我不屈服于任何事物,这是我反抗的方式。我闭着眼睛,阳光照在我的眼皮上感到很热,那种炙热感让我想起来很多东西。
第一个人我习惯叫他瑾,他喜欢穿着艳色的衣服,那天他穿的是一件黄色的休闲短袖,上面还印着篮球明星的画像,好像是乔丹。他最大的特点就是一双深邃的眼睛,眼白和黑眼球都那么的透彻,里面还有一汪波光荡漾的水膜,显得那么的单纯。我们那天就是静静的走着,偶尔想起什么就说起来。他说他喜欢网络小说,武侠和神游的都喜欢。《永生》就是他跟我随口提起的,可是我却深深的记住了,我好像一直很在乎他说过的话,深怕一不小心就拉大了我们之间的距离。我还傻傻地去搜这篇小说,浏览了一下梦入神机的《永生》,原来那不是我喜欢的类型,我无法强迫自己去看自己根本就不会接受的东西,可是我还是看了。他说,“你没有男朋友,要不我们试试吧。”我没有说话。那天我们在副食快餐吃的,他喝了一瓶啤酒,我只是吃了一点菜,夏天就是热得人没有胃口。我还记得在窗户外面有个老婆婆扶着她的老头慢慢的走着,花白的头发,满脸的褶皱,这一生就要走到头了,我想他们最欣慰的应该是此时此刻那个人依然在身边。他说,“人最值得活的年纪就是现在,老了什么都没有意义了。”我还是没有回答。我们之间总是有一种距离感,尽管我在努力缩短。那条路好像很快就走完了,我们说的话还不能够铺满这路,我心里很明白我想要的是一辈子。浪漫的爱情不属于我,踏踏实实的感觉才是我想要的,所以结束了这条路我们就再也不可能在一起了。我爱慕的只是他的外表,没有看我们的性格是否合得来,我想他爱的只是一种激情,只是玩玩看的心态。我表面上拒绝了他,可是在心底里我在给他机会,一年的时间,如果他还在我会义无反顾,如果他不在了那我当初的选择就是对的。网上不是说过,“如果一个人爱你,那就放他走,如果他回来了,那就永远是你的;如果没有回来,那他就走远了。”可是他不在了,我却还在,依然在原地。
第二个人我喜欢叫他忻,他没有帅气的外表,可是他有一种稳重的感觉。和他来这条路是在与瑾分开之后的第十天,我们是很好的朋友,他对我一直很暧昧。可是我没有打破这种关系,我们是好朋友,至少不会分开。我穿着高跟鞋,那条路其实是不平坦的,他就会说,“我背你吧?傻妮,别累坏了你,到时嫁不出去了我可不养你。”我一撇嘴不理他了。他总是会取笑我,老是说我胖,我说我减肥不吃饭把胃给搞坏了,他就会说,“傻妮,不要减肥了,其实你不胖啊,我骗你的啊。”我们那天在路边的烧烤店吃的,吃得我们满头大汗,但是很开心。他有说不完的话,谈天说地,从南扯到北,我喜欢听他说话。在他面前我才像个孩子,被保护,不用那么小心。我们你推我搡的慢悠悠的走着,傍晚时分,他把我送到车上才离开。看着他的背影渐渐地消失在远处,心里有种失落感。在之后的一年里,我们经常聊天,他知道我和瑾是互相喜欢的,也知道我拒绝了瑾,或许更知道我心里还想着瑾。在今年的情人节,他和我说,“傻妮,不要再为他伤心,他不会回来了,让我来照顾你好吗?爱与被爱都是痛的,让我来爱你吧,我不会让你伤心的,不管怎样我都会陪你。”我接受了,累了就是会想找个肩膀,来靠一靠。
“如果用一秒钟爱上一个人,也许会用一辈子来忘记。”我忘不了,忻的关心让我不知所措,我知道忻才是属于我的,所以我决定结束那种朦胧的感情。这就是我再次来到这条路的目的。
在阳光下长时间的暴晒,让我有点恍惚。睁开双眼,有种重生的感觉,一切都是新的,没有回忆。我想要回想起瑾的面貌,可是怎么也画不出清晰的轮廓。原来我是可以忘记的,原来瑾只是我自己虚构的爱情,原来原来……对瑾的感情不是爱。
原来我和瑾走在这条结束之路,那是一条没有希望的路,看不见尽头。他就像是我生命中的路人甲,他会陪我走完这条路,可是这不是人生,注定他不会在人生的漫漫长路上,和我看尽路边的风光。而和忻走这条路,却是一个新的开始,他不是我的路人乙,他给我的是一种生活的气息,而不是飘渺的,那种心里的踏实往往是人们最需要的。浮华散尽,谁还会依然在这条路的尽头等我?
突然,一个熟悉的声音穿透燥热的空气,“哎,傻妮,怎么现在才过来啊?”我把千里之遥的思绪一下拉回到现实,一抬头看到了那个期盼的眼神。
我跑过去,紧紧地抱着他,原来他才是我一直找的那个人,他才是那个会一直等我的人。我们久久的站在那个十字路口相拥在一起,我望一眼这条路,心里突然冒出一句话,“Thatwasthenandthisisnow.”此时的我不再是彼时的我了。
这条路,我们曾走过,就不会再走了,因为我已经找到了我的真命天子。这条寻爱之路,就该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