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是一个诗意飘香的朝代,一片树叶落下就会砸到一个诗人。达官显贵、贩夫走卒莫不好诗,写诗是荣耀、是资本,读诗是一种情趣、是一种品味。诗已浸透到生活的各个方面,抒情言志、传情达意、送别饯行都用诗歌。
王维年轻时才华出众,仪表堂堂,登门求亲者络绎不绝,但都被他婉拒了。王维心仪的姑娘是一家药店掌柜的女儿,貌若天仙,精通诗词,芳名紫云。王维以买药为借口,把药方递给了紫云姑娘。药方是一首诗:二者缺一真可叹,书房偏又无石砚。
金童身边少玉女,晴天无日烦心添。
紫云何等聪明,读懂了那个四字成语:一见钟情。
紫云早对王维产生了爱意,于是回了一首诗:
一月一日喜相逢,二人结缘去问僧。
竹林深处见古寺,伊刚张口人无踪。
王维会心地笑了,谜底也是四个字:明天等你。
李白有一个汪伦的“粉丝”,给偶像写了一封信。信上写着:“先生喜欢游玩吗?我们这里有十里桃花。先生喜欢喝酒吗?我们这里有万家酒店。请您来我们皖南泾县玩吧。”李白看了这封邀请信十分高兴,马上收拾行李就向泾县出发。可是到了泾县以后,李白朝四周张望了半天也没见到什么十里桃花,更别提万家酒店了。正在纳闷,一个村民打扮的人走上前来说:“李白先生,见到你真是太荣幸了。我就是汪伦。”汪伦接着便解释说:“我信里所说的十里桃花,是指十里之外有个桃花潭,而万家酒店呢,是说有一家姓万的人开的酒店。”李白听了,并不以为被愚弄,反而被汪伦的盛情所感动。临别之时,李白感激汪伦的盛意,那首脍炙人口的《赠汪伦》便流传到了今天。
更妙的是诗还可以使人逢凶化吉,遇难成祥。诗人李涉有一次过江遇到强盗打劫,当他报出姓名时,却受到强盗们的礼遇。那些贼人竟是诗歌爱好者。《唐诗纪事》这样写到:“其豪酋曰:‘若是李涉博士,不用剽夺,久闻诗名,愿题一篇足矣。’”李涉应强盗所求写了一首诗:
暮雨潇潇江上村,绿林豪客夜知闻。
他时不用逃姓名,世上如今半是君。
李胜不会写诗却喜欢读诗,他不是一般的读者,他把喜欢的诗都文在身上。李胜是一个粗人,但却做了一件雅事,无意间促进了唐诗的传播。看看现在街上满身刺青的家伙,恶俗的让人想吐。文雅的李胜也不是什么好人,因打家劫舍被抓捕归案。县令把李胜定罪之前,准备先杖责一百,杀杀他的锐气。李胜被除去上衣,像一头刮完毛的猪趴在长凳上准备受刑。他的文在身上的诗引起的人们的极大兴趣。县令也禁不住走近观看,他竟然在那些诗中发现了自己写的一首七绝,大为感动。李胜就这样鬼使神差地被无罪释放了。想当初,李胜如像今人这样文个龙蛇的图案,一百棍打下去不死也会终生残疾。
中唐诗人朱庆馀,年轻的时候力求仕途,曾在临考之前,写了一首七绝小诗送给当时任水部员外郎的大诗人张籍。诗曰:洞房昨夜停红烛,待晓堂前拜舅姑。妆罢低声问夫婿,画眉深浅入时无?据说张籍读后大为赞赏,写诗回答他说:“越女新装出镜心,自知明艳更沉吟。齐纨未足时人贵,一曲菱歌值万金”,于是朱庆馀声名大震。
虽有国家不幸诗家幸之说,但是,我们更愿看到国运昌盛文学繁华的局面。一个文学和文学家受到认可尊重的时代差不了哪里去,唐朝即是明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