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应用 最新帖子 精华区 社区服务 会员列表 统计排行
  • 441阅读
  • 0回复

[有奖活动]“国祯杯”水环境治理好新闻评选活动征集 9.10

楼层直达
级别: FLY版主
发帖
26195
飞翔币
1077
威望
765
飞扬币
155797
信誉值
0

参评范围
凡在2013年3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期间,在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新闻期刊、广播电视台、网络等媒体上刊发、报道的挂有“治理水污染、改善水环境”栏标的新闻、通讯、消息、评论、专题、摄影等作品。
参评对象
1、各级报刊、广播电视台、网络等媒体及记者;
2、新闻工作者,新闻摄影记者,社会各界从事新闻宣传工作的人士;
3、热爱环保事业的志愿者以及环保组织的摄影爱好者等均可参加。
评选要求
1、围绕“治理水污染、改善水环境”的主题,宣传我市水环境治理方面取得的成效;
2、以维护群众环境健康为出发点,敢于批评曝光各辖区内河流存在的环境问题,督促各县(市)区及时整治;
3、内容真实,主题鲜明,文字、画面生动,感染力强,具有一定的监督和推动作用。
报送要求
1、各县(市)区、开发区宣传、环保部门以及各新闻单位推荐的新闻作品,需按要求填写《“国祯杯”水环境治理好新闻评选活动作品推荐表》。推荐表格可在合肥市环境保护局网站下载www.hfepb.gov.cn)。
2、推荐作品类型。(1)文字作品,需报送刊发的文章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电子稿件一份;(2)图片文章作品,需报送刊发的图片文章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电子稿件一份,刊发的数字照片一套;(3)电视作品,录制成DVD光盘,每件作品须报送光盘一张,附电子文稿;(4)网络作品,每件参评作品须报送A4纸大小的清晰打印件,提供网页链接地址,原始电子稿件(含数字照片)。
3、所有参评作品文字材料的打印及复印件均使用A4纸。
4、各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精选作品,切实做好作品推选工作,要注意作品题材的多样性,推荐更多新闻精品参加评定。
5、推荐作品应为原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肖像权等权益纠纷,均由参赛者本人承担。参选资料不予退还,参评作品的作者享有作品版权,主办单位享有使用权,但不得作为商业用途使用。
6、作品报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304号合肥市环境保护局评选委员会办公室,邮编:230601。
联系人:夏云起、周家林,联系电话:0551-63508122,
QQ:489619733。报送截止时间2013年9月10日。
评选程序
评选分为申报、初评、评定、表彰四个阶段进行。
1、申报阶段(8月25日~9月10日)。各县(市)区、开发区宣传、环保部门以及新闻单位组织申报、筛选作品,并按要求填写作品推荐表,报送评选委员会。超过期限或报送作品不符合规定的,视为弃权。申报作品数量不限。
2、初评阶段(9月11日~9月20日)。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对申报作品进行预评并汇总,提交评委会。
3、评定阶段(9月21日~9月30日)。评委会集中评定,采取无记名打分方式评出获奖作品各等级奖项。
4、表彰阶段(10月中旬)。对获奖作品的新闻单位及记者进行表彰。
七、奖项设置
本次好新闻评选活动设特等奖1名,奖金2000元;一等奖2名,奖金各1000元;二等奖4名,奖金各600元;三等奖6名,奖金各400元;优秀奖若干名,奖金各200元。以上奖项均颁发荣誉证书。
http://news.hf365.com/system/2013/05/07/01315454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