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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奖活动]江西婺源县征集旅游形象标识设计 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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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征集内容
  婺源旅游形象标识(形象LOGO)
  二、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9月30日止(以作品成功发送至邮箱时间为准)
  三、作品要求
  (一)旅游形象标识要充分体现婺源深厚的文化底蕴及特色旅游资源,主题突出、寓意深刻、创意新颖、构图简洁、色彩明快,易识别、易记忆、易传播。
  (二)作品要求具有号召力、感染力、震撼力及视觉冲击力。
  (三)投稿人提交的作品应为最新原创或未发表过的作品。
  四、作品投稿及评选
  参与者将投稿作品发送至指定邮箱,我们将对入围的作品上传至婺源旅游官网(www.wylyw.cn)进行展示,并开通投票通道。
  作品提交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9月30日
  初评时间:2013年10月8日至2013年10月15日
  作品投票时间:2013年10月18日至2013年10月31日
  终审及公布奖项时间:2013年11月5日
  截止投稿后,婺源县旅游委将委托有关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进行初评,筛选出入围作品;入围作品将进行网络展示及网络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情况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最终评审,从入围作品中评选出各奖项并予以婺源旅游官网公布。
  为感谢网民参与投票,婺源旅游委还将在新浪、腾讯官方微博投票支持的网民中抽取幸运网民,颁发奖品。
  五、奖项设置
  特等奖(1个) 30000元人民币;
  一等奖(1个) 10000元人民币;
  二等奖(3个) 5000元人民币;
  三等奖(5个) 1000元人民币;
  优秀入围奖(10个):500元人民币;
  六、其他事项
  (一)投稿人提交的旅游形象标识设计需附创意说明。入围的旅游形象标识作品,作者需在公布入围名单后一周内提供JPG及CDR格式图片各一份。
  (二)投稿人提交作品时须填报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电话等。
  (三)获奖作者需提交作品原创声明并承诺同意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活动主办方拥有获奖作品的完全使用权、注册权和版权。
  (四)活动咨询电话:婺源县旅游委员会行业管理股:0793-7343537。手机:13755306896
  联系人:吴茂来  投稿邮箱:822997017@qq.com
  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婺源县旅游委员会。
  2013年6月7日
  http://www.china.com.cn/travel/txt/2013-06/07/content_2905928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