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内容
爱情天梯logo和“
爱情天梯”四个字的书法作品
二、投稿要求
1.投稿作品应为作者原创,此前未有任何公司和个人以任何形式提出或使用过,否则由作者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每位作者限提交3个作品,如提交超过3个,主办方只认定前3个;所提交的作品采纳后,如有雷同,只认定先投稿作者的作品。
3.作者将logo以电子稿件发送至指定邮箱,文件名注“作者姓名+爱情天梯”,“爱情天梯”四个字的书法作品采用邮寄方式寄至江津区中山镇人民政府,并写明作者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联系方式。
4.征集活动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10日。
三、评选方式
征集结束后,将聘请有关专家进行评奖。评选结果将于7月在《江津日报》、江津网和重庆市江津区中山镇官方网站上进行公布。经采用的爱情天梯logo和“爱情天梯”四个字的书法作品,将分别给予1万元稿酬。
四、应征作品权属
1.经评选采用的作品的著作权归重庆市江津区中山镇人民政府所有,重庆市江津区中山镇人民政府有权以任何形式永久使用作品,有权对采用作品作任何形式的修改而无须征得应征者的同意,除根据本征集方案规定的标准向获选应征者支付稿酬外,将不再支付任何报酬和费用。
2.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重庆市江津区中山镇人民政府。
投稿邮箱:
280577237@qq.com 联系电话:023- 47768968
http://news.cqjjnet.com/html/2013-06/09/content_2645739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