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作品主题
设计作品应以红色、民俗、佛教文化为主题,突出体现景区浓厚的文化特征和历史人文,具有鲜明的象征意义,力求反映景区人文关怀、绿色环保、文化积淀、山水风光及红色旅游等特色;适用于平面宣传等各种用途,且具有特定性,并附有设计文案。
(二)设计要求
1.标识(LOGO)要求主题鲜明、有创意,构图简洁时尚,色彩明快,富有美感、动感和时代感,易于识别、记忆和便于在相关印刷品、纪念品上标记使用。
2.作品报送形式为电子版和手稿。稿件尺寸为A4纸规格,分辨率300dpi,文件格式jpg,电脑制作与手绘均可,每幅作品需附300字以内设计说明文案。(注:所有参赛作品一律不返还,请自留底稿)
(三)作品报送要求与方式
1.填写《征集佛头山景区旅游标识登记表》
2.应征广告企业或个人可通过电子邮件、邮寄等方式,提交应征集作品,一并附上作品创作理念的描述、应征人简介(包括姓名或单位名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个人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电子版发送至
1414344090@qq.com ,手稿邮寄至:四川省平昌县江口镇新平街东段50号县人民政府4楼旅游局,请在信封上注明“佛头山景区标识(LOGO)作品征集”。
邮政编码:636400 联系人:胡玲
联系电话:6223654 传真:0827-6226106
四、评选方式
主办单位邀请有关领导、专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巴中市平昌县旅游网(
http://pc.bzsta.gov.cn/)公布。
五、奖项设置与奖励办法
标识(LOGO)设计共选出5件作品公示,评选后最终确定其中1件作品为景区唯一使用标识(LOGO),最终确定作品将获得奖金10000元人民币。
六、参赛须知
1.设计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引起的相关法律问题由参赛者负责。
2.本次活动获奖作品著作权将归属主办单位。主办单位有权对所有获奖作品复制、出版(含电子出版)、展出、推广。
3.任何参选方案,如与第三方机构产生版权纠纷(盗用别人方案),设计者应无偿返还征集方支付的奖励费用,并承担相关损失。
七、其他
1.征集时间:2013年8月7日——8月15日;
2.录用名单公布时间:2013年8月30日前;
3.征集单位只对入围标识(LOGO)设计的设计者发出通知,对没有发出入围通知的设计,征集者可以自行销毁;
4.入围作品将作为征集方的档案资料进入景区管委会资料库;
5.活动解释权归征集方所有;
6.征集方:平昌县旅游局
平昌县旅游局
二〇一三年八月七日
http://pc.bzsta.gov.cn/lyxw/lykx/system/2013/08/7/0004653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