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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奖活动]新疆兵团有奖征集兵团四建之歌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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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兵团四建简介
新疆兵团第四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以下简称“兵团四建”)始建于1963年11月,前身由中国人民解放军二十二兵团骑八师二十四团改编为工一师一团,隶属兵团建工师建工集团全资子公司,是一家集房屋建筑、铁路公路施工、市政建设、钢结构制作安装、建筑装修装饰、建材生产、大型设备租赁等为一体的综合性施工企业。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铁路工程总承包叁级,送变电工程总承包叁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等资质。
兵团四建总部座落在新疆乌鲁木齐市七道湾南路华光街,下设24个建筑分公司及水泥厂。注册资金1.04亿元,资产总额9.77亿元,现拥有各类专业技术管理人员607人,其中,高级称职56人,中级称职225人,取得建造师证书36人(一级建造师11人)。
二、征集目的
“兵团四建之歌”是兵团四建文化的核心内容,突出反映企业历史、体现企业风貌、承载职工群众的精神追求,尤其能体现个性、突显特质和职工认同的精神理念,有利于引导和激励广大职工群众心系企业,勤奋工作;有利于增强凝聚力、向心力和竞争力;有利于提高社会的认同度、美誉度和信任度。对树立兵团四建新形象,推进兵团四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开展写团歌、唱团歌、弘扬企业精神、参与企业文化活动,在职工群众中塑造屯垦戍边的核心价值观。
三、征集对象
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含兵团)所有自愿遵守本活动规则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
四、征集要求
“兵团四建之歌”的总结、提炼要能传承兵团四建的历史文化,要与新疆兵团核心价值观和兵团精神一脉相承,凝聚兵团四建人发扬优良传统,增强对兵团四建的认同感、归属感、责任感,能充分体现兵团四建的特点和时代特征。
1.“兵团四建之歌”征集作品为歌词与歌曲一体,要主题鲜明,既展现兵团四建的独特风貌和人文特性、彰显兵团四建厚重的历史文化底蕴,体现兵团四建人的精神特质,又要弘扬积极向上的时代精神,充分体现兵团四建的美好前景等。
    2.能够反映兵团四建改革创新、开放包容、团结拼搏、艰苦奋斗、善谋实干、无私奉献、开拓进取、积极向上、健康激扬,鼓舞人心,提升素质,贴近生活的精神风貌。
    3.歌词生动。通俗易懂、便于记忆、具有公认度;气势磅礴、朗朗上口、富有感召力。
    4.歌词使用中文,严肃而不呆板,忠诚而不做作,大气而不空洞。
    5.歌词中必须出现“兵团四建”或“兵团四建人”的字样,歌曲正名由作者自行取名。
    6.歌曲旋律优美动听,有力量,有浓郁的行业特色,具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朗朗上口,易于传唱,气势恢弘。
    7.体裁形式不限,原则上以民族和通俗歌曲为主。能适合合唱、独唱、对唱、表演唱等形式。
    8.音乐能为公司宣传片配乐,能引起一定的关注度和流行度。
    9.高潮部分考虑宣传作用,传唱时能被大众喜爱并易于传唱。
    10.纯音乐版本具有较高的欣赏价值。
    11.总长度要求在4分半到5分钟。应征者可提供500字以内的创作说明。
    12.词、曲作品统一用A4纸打印1份报送,并随同报送电子文档;曲谱报送简谱;歌曲作品最好随同报送原声录音CD或MP3。
五、提交形式
1.按照要求以中文填写签署的《参选作品登记表》(附件一)原件。
    2.按照要求签署的《参选作品著作权转让承诺函》(附件二)原件。
    3.本次评选不对歌词与歌曲进行单独评选,创作者提交的作品应是完整的词曲作品。
    4.征集时间从2013年8月25日起到2013年10月20日截止。以邮寄方式递送的作品,以邮戳送达时间为准;以送达方式递送的作品,以送达兵团四建宣传文化办公室的时间为准;以网络方式提交的作品,提交时间以网络系统自动记录的正确时间为准。通过信件、特快专递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将词曲作品(附录音)寄往兵团四建宣传文化办公室或发送到指定邮箱。
    5.投稿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单位)、详细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并请附本人简历。信件封面或邮件主题请注明“兵团四建之歌应征稿”字样。
    6.邮寄地址:新疆兵团第四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宣传文化办公室
六、评选办法
本次征集活动将分别邀请领导、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应征作品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选。先对来稿进行初评,并在兵团日报、兵团新闻网公布初评入围优秀作品;再由群众对入围作品进行投票评选,评审委员会结合群众投票评选结果再次对入围作品进行最终评选,确定奖励等次,报公司党委研究通过,评选结果在媒体上公布。
征集作品一经采用,版权除署名权外其他一切权利均归兵团四建所有,获选歌曲给予一次性奖励,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优秀作品将在有关刊物、网站等宣传平台上进行展示。所有应征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资格。所有因此而引发的法律责任由应征者承担。
七、奖项设置
兵团四建之歌经评审委员会采用,奖励30000元。
八、联系方式
    单位:新疆兵团第四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宣传文化办公室
    地址:乌鲁木齐市七道湾南路华光街668号
    邮编:830017
    邮箱:btsjxcwhb@163.com(请登录此邮箱了解相关情形)
    联系: 宣传文化办公室主任 赵泉友 电话 15026085691
http://www.bt.chinanews.com/info/zhaoshang/201308/2857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