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我市开展“河池精神大家谈”活动,并从中提炼“艰苦奋斗、开放创新、务实诚信、振兴老区”为“河池精神”表述语,为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更好地凝聚全市各族人民对家乡的热爱之情、建设之智,不断提高河池的竞争力和影响力。经市委同意,由市委宣传部组织开展“河池精神”征集提炼活动,现面向全社会重新征集“河池精神”表述语。
一、作品内容
“河池精神”表述语。
二、作品要求
(一)“河池精神”内容要反映河池丰厚的文化底蕴,展示河池的地域特色,体现河池人民认同的共同精神价值和追求。
(二)征集作品语言要求立意高远,言简意赅,通俗易懂,朗朗上口,克服口号化倾向,考虑文字内容的长期使用价值。字数原则上控制在16字以内,并对所提出的“河池精神”表述语附500字左右的注释和创意说明。
(三)参选作品不得侵犯其他著作人的权利,不得抄袭他人作品或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所禁止的行为。
三、征集时间
(一)征集时间:2013年11月28日至2014年2月28日
(二)评选时间:2014年3月1日至2014年4月30日
四、征集方式
(一)信函邮寄至:河池市委宣传部宣传科(广西河池市金城东路市政中心418室),信封注明“河池精神”字样,邮编:547000。来稿一律用A4纸打印,一式10份。
(二)电子邮件(须以附件形式发送)发送至:
hcxckh@163.com,主题注明“河池精神”字样。
(三)联系电话:0778—2308287,传真:0778—2306939。应征者须在稿件末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
(四)应征者投递的有关资料、稿件作品概不退还。所有参选作品,其版权和使用权自邮递或递送提交之日起归主办单位所有,并有权决定作品的修改方式和使用方法。
五、奖励办法
(一)主办单位组织有关领导、专家和群众代表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征集作品进行评选,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
(二)主办单位将向本次征集的一、二、三等奖获得者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或奖品),并将一、二等奖作品通过网络投票、单位组织投票等票选结果,征求广大市民意愿,经组织论证提交市常委会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中共河池市委宣传部
2013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