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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奖活动]“元和·翰林家园杯”高青主题形象宣传用语有奖征集 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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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征集内容

  高青主题形象宣传用语,征集内容主要涉及:高青整体形象,及工业经济、现代农业、生态旅游、文化建设、城乡环境等诸多领域。

  二、征集要求

  1、能够较好概括高青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鲜明特色和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作品须具有较强的表现力、感染力和宣传效果;

  2、作品创意新颖,言简意赅,朗朗上口,便于记忆和传播;

  3、每条用语字数原则上不要超过15个字。

  三、征集范围

  县内外语言文字爱好者(组织或个人名义不限)均可报名参加。

  四、征集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至2014年2月26日。

  五、评选方法

  由中共高青县委宣传部、《高青工作》编辑部组织评选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并将获奖作品通过《高青工作》报、高青电视台、中国高青网、高青政务网和高青广电网等媒体向社会发布。

  六、奖项设立及奖励办法

  设一等奖5名: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证书一册;

  设二等奖10名:各奖励人民币500元,证书一册;

  设三等奖20名:各奖励人民币300元,证书一册。

  同一作者获多个奖项时,最多不超过三个(此外,获优秀奖)。

  七、征集说明

  1、应征者应在提交作品时需一并提交《高青县主题形象宣传口号征集报名表》(报名表附后),填写个人信息、作品创作理念及主要成果,同时签署《著作权确认书》;

  2、应征人需提交个人有效证件复印件一份,以团体名义提交作品的须提交相关资质证明一份;

  3、应征者报送的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要具有独立的知识产权。作品所涉及到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4、应征作品获奖后,作品的知识产权及使用权归中共高青县委宣传部、《高青工作》编辑部所有,有权用于旅游活动宣传、出版画册、网上展示、媒体播放等使用;

  5、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应征作品均不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6、参加比赛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

  7、了解更多详细情况请查阅或登录:《高青工作》报、中国高青网(http://www.zggaoqing.com),高青政务网(http://www.gaoqing.gov.cn),高青广电网(http://www.gqgdw.com/)。

  八、投稿方式

  可通过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投稿。

  1、邮寄地址:256300 山东省高青县黄河路81号中共高青县委宣传部办公室,信封正面请注明“高青县主题形象宣传用语征集”;

  2、电子邮箱:xcb7095@163.com6967172@163.com,邮件标题注明“作者姓名+高青县主题形象宣传用语”字样。

  咨询电话:0533—6967095 、6967172

  中共高青县委宣传部

  《高青工作》编辑部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