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微博)10月17日讯 据台媒报道,凡吃过必留下痕迹!台中市20岁张姓男子2年前和13岁少女上床,被她的母亲提告,但他否认发生性行为。不过,台中高分院法官检视两人的脸书对话,发现少女说“腿软超久= =”,认定确有发生关系,16日判张1年9月徒刑、缓刑4年。
判决指出,张男2012年中和少女交往,11月带她到旅馆开房间激情,事后被告上法院,但他辩称是肚子痛才会到旅馆上厕所,否认犯行。
不过,法官在张男和少女的脸书对话聊天历史纪录发现,两人发生关系隔天,他问对方“舒服吗”、“昨天很累吗”,她回说“嗯<3”、“腿软超久= =”。
法官根据脸书对话,认定张男的确有和少女进行性行为,但考量事他事后向少女和其他家人道歉,并取得谅解,因此缓刑4年,并罚他必须进行义务劳务120小时。
(原标题:被男友带去开房间 13岁少女:腿软超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