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觉是什么一回事,你有想过这个问题吗?
依小弟愚见,打个比较学术化点的比喻,感觉就像某些化学作用里的引发剂。原理就是没有了这些引发剂,化学作用就不会开始。大概没有感觉,你也不会去喜欢一个人吧。如果把这个例子再延伸下去,就是说感觉只是引发剂,或者极其量只是催化剂,不是化学作用本身,更不是成品。
书包抛完了,是时候入正题。你遇到一个人,心中起了一种奇怪的感觉,或兴奋、或紧张,这时你会知道,你可能喜欢了面前的这个人。这回事绝对能用神奇去形容:你可能会望着面前一名其貌不扬的异性,就连身旁的朋友也在说他(她)长得不美,但你却知道,你的心正在乱跳;相反,眼前一名
美女(男)正对着你微笑,你却可能什么也感觉不到。
但值得注意的是,感觉里面包含了错觉,幻觉。盲目相信自己感觉,也未必是对自己来说最好的选择。举个较具体的例子,在舞会里,你看见一个女子,娇小的身型,身穿一袭白色连身裙,脚踏高跟鞋,很容易令人心动吧。你喜欢的是整个氛围、是对她的印象,而并非她本人,这叫错觉。再举一例,情窦初开的女生,身边的同学朋友都有拖拍了,只剩下自己还没有着落。这时她认识了一个男生,条件好像不错,还可以接受。她觉得自己喜欢上他了。可她喜欢的是拍拖、是恋爱,而并非他本人,这叫幻觉。
感觉这种东西,会使人更加肯定自己是喜欢一个人。但请谨记,感觉并不代表「爱」本身。有身边的朋友就曾经因为「感觉淡了」这原因被人甩掉(当然这有可能只是个借口),这的确是很可悲的。就算没有讲解苯氨基丙酸,一个正常人都应该明白相遇的感觉、暧昧的感觉、热恋的感觉都不是能够延续一辈子的。难道白头偕老的老夫老妻们都是靠感觉维持关系吗?

总之感觉淡了,甚至消失了时,请不要慌张,因为感觉从来都不是爱一个人的标准。说分手前,请从其他角度考虑。感觉没错是很烦人的东西,但你的确要懂得怎去处理,否则,你会被害惨的。还是你始终相信,感觉是发自内心最可信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