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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青年报》报道,“河南省西华县12岁女学生被两教师强奸”一案有了最新进展。涉事女学生姑姑何争先(化名)称,在医院检查后得知,孩子何佳佳(化名)的处女膜“未见明显裂伤”。何佳佳则承认“这是骗人,对不起老师”。
此前,河南省西华县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西华”发布,关于对网民“白衣天使茉莉花”(即何争先)在新浪微博发布严重失实消息的情况通报。次日,河南省周口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我局决定,由市公安局组成专案组,接手对该举报案情的调查。我局将根据调查的结果依法依规处置,并主动提请检察机关实施法律监督。”

然而值得思考的是,不但一开始西华警方的发布引来一片骂声,周口警方的发布同样遭到众多网民的调侃和质疑。直到今天媒体报道何佳佳承认骗人,仍然有不少网民表示不相信,怀疑何佳佳是迫于压力,被逼认错。
北京时间“锐评”(微信ID:Btimelun)认为,连日来此事引发媒体普遍报道,同时周口警方以及检方也都介入调查,如果说当地警方还敢向何佳佳施压,未免有些“不知死活”,万一施压不成反被家属爆出,那么恐怕来自全国媒体和广大网民的口诛笔伐将铺天盖地。
而此次何佳佳认错,同时还有当地医院的鉴定,何争先又通过私人关系找漯河市当地医生对孩子进行检查,得知结果并没有什么问题。
对此一些官方媒体开始对网民进行“反击”,批判网民对错误言论推波助澜,同时替公安机关鸣冤叫屈。
然而锐评君认为,何佳佳及其家属若是编造“被强奸”的案情显然已经触犯法律,而这个过程中固然是网民错误听信了其言论,但是如果说一个未成年女孩自称被“强奸”还无人关注、无人愤怒,那么这个社会才真正是冷漠到令人发指的程度。从这一点说,网民对此案给予关注并没有问题。
反观西华警方,其信息发布明显过于生硬,只是给出了“严重失实”的结论,甚至还提出对方是“泡制”(应为炮制)信息的说法。
在当事人一方公布了《不予立案通知书》,并提供了大量细节的情况下,警方的这种回应显然缺乏必要的说明。
实际上,知道今天公众也不清楚这份《不予立案通知书》是否属实,而当地警方又是在什么情况下认定“无犯罪事实发生”的更是无从得知,至于女孩为什么要诬告老师、其姑姑是否知情等信息更是引人猜测,那么这样的信息发布也就严重减损了警方信息的说服力。
特别是在前期信息发酵的过程中,网民已经有了对警方“不作为”的质疑,作为公共权力机构有义务向公众解释和说明,而不是摆出一副不可置疑的架势来。
或许换位思考比较容易理解,假如警方在街上发现一个人想要盘查,对方自认清白于是对警方盘查不予理睬,结果导致警方错误采取强制措施,那么难道这位自认清白的公民自己没有责任么?
而如今在这次舆论危机中,西华警方面对公众的合理情绪却采取了不合理的信息发布方式,某种程度上没能尽到及时说清情况,求得公众理解的义务,难道说警方自己就没有责任么?
锐评君认为,网络信息五花八门,其中各种涉警信息难免出现错误偏差,形成误会误解。而对于这种情况,指望所有网民都火眼金睛未免强人所难,那么其间警方的说明义务显然是大于普通吃瓜群众的,需要更加坦诚、翔实的信息发布才能够为警务公务提供良好的舆论环境。
未来,或许类似的信息在网络上还会出现,相信依然会有人为不平事呐喊叫屈。只不过经历过这一次的舆论风暴之后,相信网民们应该可以更加理性,那么也期待公安机关的信息发布方式可以有所改变,用更好的方式来应对这样的信息吧。
文/北京时间评论员 梁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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