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光(电)缆被车辆刮断事件时有发生,很多情况下肇事车辆未采取任何措施就逃之夭夭,十分危险。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日前,苏州吴中法院就审结了一起这样的案件,曹某驾驶的大货车撞断电线杆,造成光缆刮落悬于地面,随后,交警警辅人员到场指挥交通。谁料,饮酒的胡某驾驶小客车经过时,又撞上了横在路面的光缆,摆动的光缆
悬空光缆被刮断,酒驾司机撞上伤了警辅
2015 年 8 月 19 日晚 9 点多,曹某驾驶货车在吴中区环镇路陆舍村附近的绿化带处升斗卸土时,撞断了路边的电线杆,悬挂的光缆下坠挂到车斗上,曹某发现后拉掉光缆就离开了现场。光缆下垂距离地面约 50 厘米,附近村民看到后认为存在危险隐患,便报了警。
当晚 10 点多,胡某饮酒驾驶一辆小客车经过此地时,车头撞到低悬在路面上方的光缆。摆荡的光缆将接警后正在查看情况、指挥停车的交警警辅人员翁某绊倒,头部受伤。经诊断,翁某有右侧颞顶部硬膜下血肿,左侧额叶脑挫伤,右侧颅底骨折等多处伤情。治疗后经鉴定,翁某仍存在反应稍迟钝、短时记忆差、性格暴躁、夜眠差等症状,鉴定为因车祸致颅脑损伤遗留轻度精神障碍,构成八级伤残。
交警部门调查后认为,胡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时,对视线范围内的情况疏于观察,遇情况措施不力,是造成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曹某驾驶机动车在事故地段卸土时撞击电线杆,使电线杆上的光缆下坠,曹某事发后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致下坠的光缆影响路面行车安全,也是造成该事故的原因之一。交警部门认定,胡某、曹某各承担该起事故同等责任,翁某不承担该起事故责任。
撞断光缆的货车担责 4 成,酒驾司机担责 6 成
事发后,翁某将相关人员及单位一并告上法庭,要求胡某、曹某共同赔偿其误工费、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 45 余万元,胡某、曹某所投保的两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承担责任。
吴中法院审理后认为,翁某受伤是胡某违法驾车撞击下坠光缆所致,与曹某的驾车行为无关,曹某的驾车违法作业行为所致事故与致伤翁某的事故是两起交通事故。本案中翁某无责任,交警部门认定胡某、曹某各承担事故同等责任,且曹某在致伤翁某的事故中承担的系未履行依法处置交通事故法定义务的过错赔偿责任,所以曹某所投保的乙保险公司辩称其不应承担事故赔偿责任,法院予以采纳。
故对于翁某的各项损失,应当先由被告小客车投保的甲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先行赔偿 12 万元;对于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的 33 余万元,应由被告胡某、曹某根据各自的过错和原因力大小分担。
胡某、曹某各自实施的侵权行为造成翁某损害,虽交警部门认定双方对事故承担同等责任,但胡某饮酒驾车,在现场警灯闪烁,翁某作为警务人员指挥其停车的情况下,未立即停车,以致车辆撞击下坠电缆,致伤翁某。对于翁某的受伤,胡某的撞击行为具有直接原因力,其过错大于曹某。故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结合本院查明的事实,对于翁某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部分损失,本院酌定由胡某承担 60% 的赔偿责任,曹某承担 40% 的赔偿责任。
据此,吴中法院判决由甲保险公司赔偿翁某 12 万元,胡某赔偿翁某近 20 万元,曹某赔偿翁某 13 万余元,驳回翁某的其他诉讼请求。曹某不服提起上诉,苏州中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