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杭州九龙仓珑玺项目公证摇号结果中,出现同一法人注册的三家企业同时中签的情况,这三家企业的注册时间距离摇号时间仅一个月。同时,证券市场也传来消息:A股3582家上市公司1656家持
投资性房产,不少企业出售固定资产的收益要远大于其他版块的收益。
这一系列事件引发了社会的强烈质疑,至此,人们才恍然大悟,房价暴涨的幕后推手,不止有组队的温州炒房团这种民间个人炒房组织,还有企业、机构。而公司炒房的猫腻远比想象中复杂,这一切也都离不开一个“利”字。

其实“以公司名义购房”这种操作却早有先例。自2010年4月30日“住房限购令”实行开始,深圳户籍居民在本地限购两套商品房。为规避“限购令”,不少投机者就打起了以公司名义购房的歪主意。虽然在契税、印花税上需要多支付约1.55%的费用,但这笔支出在房价的涨跌面前就太不值得一提了。回顾深圳的房价,从2010年4月的不足1.5万元/平米,到当下的5万元左右每平米,其中两倍多的差额已经让炒房者赚得盆满钵满!最可怕的是,这种炒房曾长期游离于楼市限购政策的监管之外。

这种状况现在出现了转机!
2016年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提出,“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在大背景下,“公司炒房”这种“剑走偏锋”的购房方式早已经被列为重点调控对象。以上海为例,上海市近期发布的《关于规范企业购买商品住房的暂行规定》提出:自7月3日起,企业购买商品住房必须同时满足设立年限已满5年、在本市累计缴纳税款金额已达100万元人民币、职工人数10名及以上且按照规定在该企业缴纳社保和公积金满5年等条件(已缴纳税款金额满500万元以上的企业除外)。同时,企业购买的商品住房再次上市
交易年限从“满3年”提高至“满5年”。这一政策的出台,借“僵尸公司”炒房的可行性已经被降到很低。
同时,此次上海政策的“精准性”也值得其他城市后续参考。投机性炒房大势已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