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今日头条和华龙网
报道,10月28日,重庆市一辆公交车与一辆小轿车在万州区长江二桥相撞后,公交车冲上路沿、撞断护栏坠入江中。事发后,通过细致调查摸排,先后打捞出13名遇难者遗体并确认身份。证实事故原因是当时车内有一名女乘客刘某,因错过下车地点与驾驶员激烈争执互殴。
其中,有个细节值得我们的关注。当日,车行至南滨公园站时,驾驶员冉某提醒到壹号家居馆的乘客在此站下车,刘某未下车。当车继续行驶途中,刘某发现车辆已过自己的目的地站,要求下车,但该处无公交车站,驾驶员冉某未停车。于是刘某与驾驶员激烈争执互殴。导致车辆失控,与对向正常行驶的小轿车相撞后。公交车冲上路沿、撞断护栏坠入江中。

重庆公交坠江引发深思
这篇新闻报道,让我感触颇深,太多地方值得拆迁户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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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的漠视
大家可以看看我在篇头叙述的细节。就是车行至南滨公园站时,驾驶员冉某提醒到壹号家居馆的乘客在此站下车,而刘某并未下车,等到过了目的地,未到下个停车点就要求下车。为什么刘某在司机提醒的时候不下车,而过了目的地随地要求下车呢?究其根本,是对规则的漠视。漠视规则,需要付出代价,乘客是这样,拆迁办是这样,拆迁户也是!在房屋拆迁的时候,拆迁办经常漠视程序进行强拆,对于这种违法行为,是可以依法追究,并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大家可能会纳闷,这关拆迁户什么事呢?听过太多信心满满的当事人说“没事,只要我不同意,没人敢拆我房子”或者是“把我房子拆了,他敢不补偿?我不信”。真的是这样吗?不得不说的是,没签字前,政府确实不能违法强拆,有证据证明行政机关进行强拆的时候,也必须给你补偿。但是,在政府给你下发《限期拆除通知书》的时候,你复议了吗?诉讼了吗?在房屋被强拆后,你收集好证据,在法定期限内及时起诉了吗?如果法律赋予你的权利,你没有及时行使,你自己就漠视法律制度,那么法律不会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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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不关己的冷漠
在乘客刘某和驾驶员起冲突,争执不下的时候,如果车上的其他乘客能够敢于站出来,将刘某与司机拉开,那么悲剧也就不会发生了。只是大家觉得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其实,在拆迁的时候,又何尝不是呢?拆迁涉及别人家的时候,觉得自己没事,看到邻居被强拆,部分人不愿意施以援手,帮忙拍照留存证据,更别说帮忙报警。然后等到自己家被强拆的时候,悲剧重演。
3
设备的不完善
大家可以去看看重庆公交车坠江前的
视频,里面有清晰的乘客刘某和司机的抓扯,而司机身边并没有妥善的物理隔离措施。试想,如果当时有一块塑料板将二者隔离,而不至于抓扯,进而导致悲剧的发生。这对于拆迁户又有什么启示呢?近阶段,遭到强拆的拆迁户不在少数,而被拆除后,没有留存房屋被拆证据的更是不少,之后,前来强拆的人员拒不承认,这对于维权有着很大的阻力。现在的科技发达,监控设备也比较普及,建议大家在房屋周边安装监控,将数据保存处放在被强拆房屋之外的地方,这样在遇到强拆的时候,才不至于没有起诉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