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在这个极其复杂多变的社会里可谓是无奇不有,什么离奇的事情说不定那天就在我们身边发生,前段时间昆山反杀案中的电动骑行者刘某得了社会和法律的公平对待;那今天我们就来谈一谈如果丈夫杀死正在强奸妻子的人,算不算正当卫!
其次,强奸是属于很严重侵害妇女人身权益的暴力犯罪,可以行使无限正当防卫权;因此,丈夫为了保护正在被他人强奸的妻子而对歹徒造成,重伤、死亡的,根据《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的规定,不属于防卫过当。
最后,从伦理道德上来讲辱妻之恨自古以来都是奇耻大辱,但凡有点血性,有担当的男人看到妻子被人强奸,都会愤起反击;再说,强奸是关乎妇女尊严的性权利,其危害程度等同于夺走她的生命,此时恨不得摆脱侵犯,在这种情况下再苛求丈夫保持理智是很难的。
所以《刑法》作出这样的规定不仅是对妇女权益的保护,同时是也对犯罪分子的震慑,对正义的伸张,是符合人性的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