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新闻消息,他人撞死了自家的狗,狗主人吉某自称此狗是 " 自己花 1000 元买来在家中防盗的 ",之后要价 8000 元,后因司机 " 态度较好 ",让价赔偿 3000 元。2 月 28 日,红星新闻记者获悉,2 月 26 日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中,甘洛县公安局依法对涉嫌敲诈勒索的吉某行政拘留十日。
来不及刹车撞死一条狗 主人竟要索赔 8000 元
2 月 25 日 9 时 30 分许,甘洛县公安局接群众李某报警称,其于 2 月 22 日 13 时许到西昌,经过甘洛县海棠镇西桥村时,一条狗从路边窜出,来不及刹车,李某将狗撞死于公路。

( 事发路段 )
民警介绍,之后,狗主人吉某跑了出来,称狗是自己花 1000 元买来在家中防盗的,现在狗被撞死了,家里的牲畜就可能被盗,要求李某赔偿 8000 元。李某称因急于到西昌开会,自己撞死狗是事实,愿意赔偿,但被撞死的狗值不了 8000 元。吉某坚决称要 8000 元,否则不准离开。
最后 " 让价 " 到 3000 元 狗主人因敲诈勒索被拘
经过一番纠缠,吉某说李某 " 态度较好 ",可以少赔偿 1000 元,李某认为太多了,接受不了。双方又僵持起,最后吉某又称不用赔偿 7000 元,让李某赔偿 3000 元便可。因李某急于到西昌开会,赶时间,便没有多说,付了吉某 3000 元后赶往西昌。
2 月 26 日,甘洛县公安局民警依法对吉某进行了传唤,吉某依然称狗是自己花 1000 元从别人手里买来的。 民警在询问从什么人处购买,吉某低头说不认识。民警通过对吉某生活、家庭情况进一步调查,吉某谎言一步步被揭穿了。在大量证据面前,吉某对敲诈勒索李某 3000 元事实作了陈述。最后,根据市场价评估对被撞死的狗折价 400 元给吉某,吉某退还李某被敲诈的现金 2600 元。

目前,吉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民警提醒:君子爱财,取之有道。针对 " 高价赔偿 " 这一类的社会乱象,甘洛公安在 " 扫黑除恶 " 专项行动中打击决不手软,做到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