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晚间,苏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工作意见(下称《意见》)。对苏州市区新建商品住房、二手住房实施限制转让措施。
[font="] 新房3年限售 二手房5年限售《意见》表示,扩大住房限制转让实施范围。对苏州市区新建商品住房、二手住房实施限制转让措施。自本意见实施之日起,苏州市区范围内新取得预(销)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含已经取得预售许可尚未开始网签的项目),购房人自取得不动产
权证之日起满3年后方可转让;二手住房通过市场
交易购房人新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后方可转让。
此外,非苏州市户籍居民家庭在苏州市区、昆山市、太仓市范围内
申请购买第1套住房时,应
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苏州市范围内连续缴纳2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意见》还规定了苏州市土地出让环节的相关措施。要求严格施行购地自有资金申报核查制度,竞买企业应说明购地资金来源并作出承诺。住宅用地出让竞买保证金调整为30%~50%区间设置,具体在出让公告中设定。竞得人申报自有资金不实的,取消竞得资格没收保证金或终止出让合同没收定金,并将竞得人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纳入企业诚信
系统。住宅用地鼓励实行“限房价、限地价”出让方式。
《意见》还进一步加强住房信贷税收管理。加强房地产信贷宏观审慎管理,在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基础上,金融监管部门联合督促银行机构将新增贷款中房地产贷款占比控制在合理水平;对明显存在违反宏观调控政策的,依法依规采取相应监管措施。加大对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预征和清算环节管理力度,实施预售备案价格预警线管理。全面应用房地产价格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合同监管和税收征管。
据了解,这是住建部5月对苏州进行约谈后,苏州再次升级房地产调控。5月11日,苏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补充意见》,对工业园区区域、高新区部分重点区域新建商品住房实施“限售”,规定新房取得房产证3年后方可转让;园区二手房取得房产证5年方可转让。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苏州此次政策发布,应该说还是略超乎市场预期的,因为此前苏州已经执行过比较严厉的政策;此次加码,和此前开封松绑限售政策叫停是类似的,即房住不炒是今年下半年的政策逻辑,不存在放松的可能。
据苏州新浪乐居消息,苏州房协副秘书长付正乔表示,如果从2016年10月本轮调控政策出台起点时间算起,已经有33个月了,期间苏州市政府四次出台政策,一次比一次严厉,一次比一次精准,这在1998年全面货币化房改以来的20年大周期内都是绝无仅有的,这体现了我市管好房地产市场的坚定决心和意志,这次的61号文件是一剂寻求“降温”的猛药。
来源:中国证券报、苏州新浪乐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