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某自媒体账号上关于李老师留下的绝笔信引发网友广泛关注。究其根本还是相关部门在李老师事件的处理上的蛮横与粗暴。那么回到事件本身,李老师和当地教育局、校方或者派出所的矛盾究竟出在哪儿呢?

据爆料文中显示,李老师9岁女儿嘉嘉被徐州丰县实验小学同学无意伤害导致失明,想要依法获得合理的赔偿,但是始终未谈拢,便借去北京求医的机会顺便将相关问题向上反应,希望得到更多的关注。然而这一切却是曲折万分。
笔者通过中国江苏网查询到,2019年5月20日,李老师曾在此中国江苏网政风热线栏目进行相关问题投诉。5月23日,相关部门针对此次投诉做出答复。
首先是李老师女儿失明事宜答复如下:
经核实,2018年3月12日下午放学时,丰县实验小学四(1)两名学生在放学排队时打闹,无意间用校服拉锁碰到了李老师女儿梁某的左眼,事发后班主任及时进行了处置,未发现明显异常。约一月后,李老师发现孩子左眼视力异常,检查后要求学校出面协调医药费。丰县实验小学先后10余次协调,均因李秀娟提出过高赔偿,未果。该校多次建议通过司法程序解决问题,均遭李秀娟拒绝。2018年7月6日、2019年1月29日、2月1日,李秀娟先后三次越级进京上访并被国家信访局登记,县教育局都安排专人做好其思想疏导及劝返工作。2019年3月1日,李秀娟到省信访局反映问题并登记。

然后是李老师反映其被警方拘留7日问题,答复如下:
经核实,2019年3月初,李秀娟在明知北京举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政治协商会议期间,经教育训诫,仍筹备前往重大会议举办地上访,后被丰县公安局东城派出所依法查获。3月2日,东城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认定李秀娟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给予其行政拘留七日处罚。

针对此答复,相信屏幕前的网友和笔者都有一个同样的疑问,答复中所说的过高赔偿具体是多少?另外据李老师爆料,在采取行政拘留过程中所进行的暴力执法问题是否属实?如果不越级上访就能解决问题为何还要越级上访?在处理此次问题时双方都做了哪些工作?

相信,随着大家的关注,这些疑云终会浮出水面,不管谁对谁错,我们都需要一个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