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标识”特殊标志用于商业活动违规!!!近日,某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涉嫌违反
《特殊标志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广东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局已对该五金制品公司立案调查。
这是广州市
首宗因违规使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标识”
特殊标志被查处的案件
黄埔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某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在其经营场所
销售使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标识”的纪念章,第一时间向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局移送案件线索。
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局调查发现,涉事公司
待销售纪念章35枚,其行为涉嫌违反《特殊标志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属于“未经特殊标志所有人许可,擅自制造、销售其特殊标志或者将特殊标志用于商业活动的”违法行为。目前,该案正在立案调查中。

相关背景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3月24日,中宣部发布“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标识”;3月29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据《特殊标志管理条例》,对“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标识”特殊标志予以核准登记。中宣传部发布的《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标识使用说明》,明确说明“庆祝活动标识不得用于商业广告、制作商标或其他任何商业性用途,不得用于私人庆典和吊唁活动”。
中国消费者报新媒体编辑部出品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记者/黄劼
编辑/裴莹
监制/何永鹏 田珍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