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带身份证”“身份证号码忘记了”“我不叫孙某某”“眼花看不清楚照片”......

近日,济南交警支队天桥大队三中队的民警在街头开展非机动车违法行为整治时,发现一名骑着共享单车逆行的女子,在面对民警的调查,女子百般狡辩,最后还企图用钱来“解决问题”,据了解,该嫌疑人涉嫌一起案件,涉案金额高达一千多万元。7月2日下午16时许,济南交警支队天桥大队三中队民警王佃军带队在济泺路清河北路路口西侧开展非机动车违法行为整治。发现一名女子骑着共享单车,沿着清河北路北侧非机动车道由西向东逆向行驶。当民警将其拦停并要求其出示身份证时,当事女子称未携带身份证,在民警要求下,她
提供了身份信息,女子自称名叫“常某某”,1981年出生,但民警根据其像貌判断,所提供的信息与事实不符。

在核验身份的过程中,女子神情略有慌张,引起了民警的警觉,于是通过警用设备进行信息查询。通过人脸识别
系统查询,民警发现“常某某”与一名网上在逃人员相貌相似度非常高,而与其自己提供的身份信息上的人相貌出入很大。这让现场的民警更加警觉,带队民警立即示意大家形成3对1的站位,将嫌疑人围在中间。之后,民警要求其提供真实信息或找人将其身份证送至现场,以进一步核实身份,但都被拒绝。

随后,民警想通过
手机核实相关信息,“常某某”也谎称未随身携带。“没带手机如何骑的共享单车?”面对质疑,“常某某”无奈之下掏出手机,就在此时,一张身份证和银行卡被带了出来。

经民警落实,手机、身份证和银行卡都不是她本人的。此时,嫌疑人开始紧张,这一系列的表现更是坚定了民警的初步判断。为了防止其逃跑,现场民警提高了戒备,同时调度中队的警车赶往现场,并安排警力将其送至派出所。在去派出所的路上,民警又对嫌疑女子进行了进一步询问。嫌疑人自称在外地有经济纠纷,不想去派出所,请求民警靠边停车,同时许诺给予民警高额的经济回报,民警当场拒绝,并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

十五分钟后,到达派出所,民警描述了整个查获经过,并将嫌疑人及现场扣留的物品进行了移交,至此,案件全部转交派出所处理。经从派出所了解到,该嫌疑人涉嫌一起案件,涉案金额高达一千多万元,此案正在进一步的调查处理中。

来源:齐鲁晚报(qiluwanbao002)·齐鲁壹点记者 刘云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