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购房资格:面向所有无房人口,以就业地缴纳社保为唯一标准,不歧视无户籍、无学位人口;
②户型设计:针对中低收入新市民群体,以40~6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和商品房相互补充,形成完整的住房市场;
③城市选择:应主要选择在大都市、都市圈和核心城市,不能选择中小城市。以人口流入为标准,按照人口流入数量选择城市和分配安居房名额;
④购房贷款:遵循商业可持续原则,首付不低于20%,贷款利率可以适当优惠;
⑤社保跟人走:要把新市民社保转入落户城市的社保体系,社保资金统一划拨和管理。要采取“有档次之差,无身份之别”的渐进思路,逐步提高社保水平;
⑥大力兴建学校、医院、商业等配套设施,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质量和可得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