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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古代为何很少发生强奸案?难道古人都很正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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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3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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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知道,在现代正常生活中,人民是受法律所保护的,无论是男是女,是老还是少,都可以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但是古代的女性就没有那么幸运了,女子毫无地位可言。
其实古代也是有法律的,但是对于地位低微的女子来说,是十分的不公的。如果在现代,女子受到伤害后,可以通过法律,保护自己,为自己维权,到古代女子如果自己受到伤害,法律是无用的,不仅不能保护自己,相反还会连累自己。


所以古代为什么没有我们现在所说的强奸案呢?是因为男子为人都很正直吗?其实并不是。
在古代,女子的贞洁最为珍贵,甚至有些已婚后的女子,在丈夫离世后也要为其守身如玉,不能再有婚嫁,女子大多是愿意守寡的,如果她们想要另嫁,那么周围人会对她指指点点,站在道德线上谴责她,甚至有的女子直接会被浸猪笼。
虽然女子遵守妇道,但是避免不了有些男子起歪心思,强抢女子的事更是见怪不怪。有些纨绔子弟仗着家族显赫,见到颇有姿色的女子,就想纳为自己的小妾。


如果女子被男子侵犯,她只能忍气吞声,如果男子有钱就会用钱随便打发。但是女子想要用法律保护自己是不可行的,古代人重视女子的贞洁,一旦知晓女子被侵害,还会被人们认为不贞,并且会被处以死刑。
古时人们通常认为,苍蝇不叮无缝蛋,如果男子侵犯你,那么就是女子不守妇道,勾引了男子,女子只能忍受屈辱,不然连活命的机会都没有。


多么讽刺啊,这就让我想起来之前,网络上很火的一个视频,引发众人热议。一名穿短裙的女生,在公交车上遭到咸猪手,男子甚至还用摄像头拍下裙底。在被人识破后,将这个视频拍了下来,并发到网上。
有人谴责这个男子,有人说这个女生穿着太过暴露,谁都忍不住吧。这是在为他犯罪而找借口罢了。随后还是有不少人觉得,衣着不应该太过于暴露,应该得体大方。其实这个时代是穿衣自由,我们不应该限制,也不能为他们犯罪而找借口。


在古代偏偏男权至上,女子身份极其低微,在遭到伤害后,还不能让人发现只能忍气吞声。其实不光女子会被罚,男子也同样会被官府通报,两个人都不会有什么好处。
得不到好处,还有一处供男子享乐的地方那就是青楼。比起会被处罚,男子更愿意选择这里,在这消费一些银子,就可以欣赏女子唱歌跳舞等多种服务,还可以随意挑选自己喜欢的人,男子大多会选择后者吧。
其实青楼的女子也并非自愿,有些女子家里贫穷便被父母卖到青楼,被迫营业,还有些人是无路可走只能在青楼卖艺养活自己,如果幸运的话,遇到一位有钱人为她赎身,她将不再受困于此。


但是这是在古代,在现代是绝不允许这种行为存在的,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禁止嫖娼,一旦触犯法律,将会受到处罚。
古时人们最担心的就是打仗,一旦发动战争民不聊生。女子的下场最为可怜,如果城池被攻破,那么敌方会闯进城中烧杀抢掠无恶不作,百姓也是有苦难言。
打仗的都是男性,他们闯进城中将女子抓去军营让女子充当军妓,无论是抵御防守,还是冲锋前阵的都要犒劳,他们将女子作为奖励赏给士兵,让他们逍遥快活。女子薄弱的力量根本无法反抗,甚至有些女子遭受屈辱后选择自杀。


他们打着奖励给士兵们旗杆,其实行为和强奸也并无区别,对女性不尊。所以说古代并不是没有强奸发生,只是我们能够查到的资料有限,但是并不代表没有。女性受到伤害不敢说,选择隐忍。
其实不光是古代,在现在也是一样,有些女子遭受到侵害,却不敢报警,担心自己的名声问题。让凶手逍遥法外,其实女子应该学会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让凶手得到应有的惩罚。


古代女子没有可以选择的余地,只能被封建思想给束缚一味地屈服,就算被侵害,也只能把牙打碎往肚子里咽,如果选择报官,更没有什么好下场。但是古今不同,现在的社会充满正义,并且尊重女性,提倡人人平等,没有男女之分。所以大家要学会勇敢,要懂得用法律来保护自己。
关键词: bot 360 视频
 
我不喜欢说话却每天说最多的话,我不喜欢笑却总笑个不停,身边的每个人都说我的生活好快乐,于是我也就认为自己真的快乐。可是为什么我会在一大群朋友中突然地就沉默,为什么在人群中看到个相似的背影就难过,看见秋天树木疯狂地掉叶子我就忘记了说话,看见天色渐晚路上暖黄色的灯火就忘记了自己原来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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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小时前
深夜打更声里,绣楼小姐的窗户突然被推开。你以为接下来会是话本里的“淫贼现形记”?翻开泛黄的古代案卷才发现,这类记录竟如凤毛麟角。难道古人都守着礼教不敢逾矩?真相远比想象复杂百倍。
一、严刑峻法下的血 色铡刀
《唐律疏议》白纸黑字写着:“诸奸者,徒一年半;强者加二等。”明代更将强奸罪划入“十恶不赦”。1793年北京菜市口,一旗人子弟因强奸民女被当街绞决,围观百姓拍手称快。但严酷刑罚背后,藏着令人窒息的现实——敢报官的女子,往往要先过鬼门关。
二、贞节牌坊下的沉默羔羊
宋朝寡妇李氏被邻居侵犯后,攥着撕破的衣襟在祠堂前跪了三天。族长最终宣布:“家门不幸,病故暴毙。” 这种“家丑不外扬”的规矩,让多少罪恶沉入深宅大院的井底?《清稗类钞》记载,某县十年间仅上报3起奸案,私了者却超百例。三、卖身契里的合法伤害
明朝秦淮河画舫中,被转卖七次的歌姬望着月亮发呆。她不知道主人的“临幸”算不算强奸——毕竟那张卖身契写着“任凭处置”。直到清代《刑案汇览》披露,40%涉及婢女的性侵案,最终都以“主仆有义”草草结案。
四、婚书背后的隐秘暴力
洞房花烛夜的红盖头下,15岁新娘疼得咬破嘴唇。按照《大明律》,丈夫任何时候的强迫都不算罪。《聊斋志异》里“霍女”的故事,揭露了多少女子在新婚夜的血泪?这种合法强奸权,持续到清末才出现松动。
五、裹脚布缠住的口舌
三寸金莲不仅束缚了行动,更禁锢了声音。清代直隶某村,被恶少拖进高粱地的少女,因奔跑时掉了绣鞋竟不敢呼救——失去贞洁顶多挨骂,丢了鞋子却会暴露“不检点”。这种扭曲的羞耻观,成了罪犯最好的帮凶。
六、官场现形记里的糊涂账
乾隆年间保定府衙,县令对着两份状纸犯愁:富商告书生诱奸其妾,书生反告富商诬陷。师爷轻飘飘一句“妇人之言岂可尽信”,让案件变成罗生门。 《折狱龟鉴》统计,80%的性侵案因“证据不足”沦为悬案。
当我们在古籍中看到“鲜有奸案”的记载时,不该忘记那些被礼教捂住的嘴、被族规压住的魂。洛阳出土的唐代女尸手握半截玉簪,考古学家在她盆骨发现多处陈旧骨折——这或许才是沉默的大多数。
现代人总惊叹古代“民风淳朴”,却选择性忽视那些浸透血泪的潜规则。就像敦煌壁画里的飞天,看似衣袂飘飘不惹尘埃,实则颜料中混着画工妻女的眼泪。历史从来不是非黑即白的道德剧,而是光明与阴影交织的锦绣华服。
下次参观古代刑具展览,别只顾着看寒光凛冽的虎头铡。那些躺在博物馆角落的贞节带、缠足鞋,才是更触目惊心的时代证物。它们无声诉说着:不是罪恶太少,而是太多黑暗永远照不进阳光。

我不喜欢说话却每天说最多的话,我不喜欢笑却总笑个不停,身边的每个人都说我的生活好快乐,于是我也就认为自己真的快乐。可是为什么我会在一大群朋友中突然地就沉默,为什么在人群中看到个相似的背影就难过,看见秋天树木疯狂地掉叶子我就忘记了说话,看见天色渐晚路上暖黄色的灯火就忘记了自己原来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