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还是周立波说得对。“买房不如租房。”
比方说,我现在有100万,我想在杭州买一套120平米的房子,我起码还得贷款、向亲朋好友借钱不少于150万。也就是说,整个下半辈子,我只能做“房奴”,为“还钱”而努力。
但如果我将自己的100万交给金融理财单位,按年率10%的收益来算,我每年可得10万元,相当于利息。这10万元,我可以每月花5000元,在中心租一套很不错的房子,一年也就化个6万块。还有剩下的4万,我还可以用来旅游什么的。更重要的是,我的100万本金,一分不少。
——以上,是周立波的理论。但我觉得,挺有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