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因为违法驾车被处罚的新闻源源不断。这也正好成为了很有说服力的反面教材。这些明星都是真正的马路杀手。看完了也别忘了认真检讨一下自己。安全驾车,利己利人!
李易峰
李易峰驾驶一辆白色兰博基尼跑车在北京市朝阳区大郊亭附近侧撞上桥墩。
发生事故的兰博基尼车头左侧损毁严重,车灯脱落,左侧前后轮均有碰擦痕迹。现场有目击者称,事故发生时,该车前挡风玻璃处放有临时号牌等证件,车主名为“李易峰”,且该临时号牌已经过期。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进行调查,李易峰在事故中存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驾驶未悬挂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两项违法行为,对这两项行为合并执行罚款2000元、记24分的处罚。随后李易峰就此事公开道歉:“这段时间给交管同志和关心我的人,添麻烦了”。他还提醒大家称,“遇到交通事故,一定要及时报警。”
张翰
2007年3月的一天,张翰在北京驾车行驶,因为涉嫌违章被交警拦下,但张翰并不合作,强行驾车离开,导致该交警在地上被拖行100多米。该交警手臂骨折。从视频画面看来,张翰被审时情绪激动,反复强调“我只想让他下去,我把他的手甩下去了”。
在该事件发生后,张翰也是及时承认了错误,据说当事交警事后也原谅了张翰。
当年张翰还不叫张翰,而是叫张汉,有网友称为了“洗白”自己之前的一些事情,所以才改名为张翰。
周杰
2009年6月2日凌晨,周杰驾奔驰把一辆出租车顶翻。
周杰本人在事发后逃离现场,12小时后才到相关部门接受酒精测试。
网友对周杰的"逃逸"行为表示愤慨,为周杰起了个新外号叫"周逃逃"。
谢霆锋
2002年,谢霆锋驾驶法拉利跑车撞上路边的花坛后弃车逃逸,随后安排公司的成姓司机“顶包”,从而制造了轰动娱乐圈的“顶包案”事件,遭到香港民众的强烈谴责,谢霆锋因此形象大跌,迫于压力不得不暂退娱乐圈。
事情没过多久,谢霆锋驾车往机场途中,又与一奔驰车相撞,令一名律师与其合伙人受伤,并向霆锋索偿1400万元巨额赔偿。事后霆锋被指控不小心驾驶罪,被判罚款4000元及停牌半年。
高晓松
2011年5月9日,高晓松因酒后驾驶本人的白色英菲尼迪越野车与前方等候红灯的桑塔纳2000出租车相撞,被撞桑塔纳2000出租车因冲击力过大与前方伊兰特出租车相撞,伊兰特出租车又撞上前方一辆切诺基越野车,造成一起严重的四车相撞的连环酒驾车祸。
经过鉴定,高晓松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43.04毫克,已经超过醉酒驾车标准。
最终,高晓松以“危险驾驶罪”被判拘役6个月,罚款4000人民币。
刘嘉玲
08年刘嘉玲酒吧寻欢乱停车,当时悉心打扮的嘉玲独自驾驶一辆路虎到达歌赋街。但她违例泊车,将座驾随意停泊街头后上酒吧二楼寻欢作乐。结果因为当街乱停车被抄了车牌,被媒体曝光后,她完全一副不在乎的态度。
高虎
所有明星开车肇事案中,最严重的是高虎,2004年,演员高虎将36岁的剧组灯光师冯子永直接撞死了。检察机关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对高虎提起了公诉。2004年2月24日此案在青岛正式开庭审理。
高虎一审现场
高虎二审现场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高虎在驾驶车辆拍摄电视剧过程中,过于自信其驾驶技术,因操作不当,导致被害人冯子永死亡,其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犯罪情节较轻,依法应予惩处。根据被告人高虎的犯罪情节及积极主动赔偿(30万元)的表现,认为对其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