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81年10月19日,英军司令康华利(Cornwallis)将军率领八千士兵,在约克镇(Yorktown)向北美大陆军总司令华盛顿将军投降。
脱离了英国之后,并不等于就有了一个国家。独立战争胜利,并不等于建国。在和英国打的时候,十三个邦联合起来。等到把英国打败后,各自还是分散治理。十三个州,包括“新英格兰”六个邦,加上东海岸的另外七个邦。
每一个邦在此之前,都有自己的议会和议事规则,基本上各自为政。各邦仍保有自己的独立自主权,有自己的议会和法律。只是派代表组成“联邦议会”,统一外交和国防(各邦自己不能拥有正规军),并协调各邦之间的事务和纠纷。
实际上是一个松散的联盟,还不能算是一个统一的国家。随着时间的推移,问题越来越复杂,有各邦之间的矛盾,也有和欧洲国家贸易、交往的问题,甚至有的邦之间还有边界问题。在各邦冲突严重时还有打内战的危险。
如何维护这片大陆的共同利益,避免冲突、内战,还有假如英国再打过来怎么办,等等,是面临的迫切问题。有些人就主张应该建立一个强有力的政府,管理这个联邦。
从1776年打赢独立战争到1787年制宪会议,美国独立后11年才开始讨论要不要一个统一的国家和政府。
1787年各邦代表举行了一次有名的会议,史称“联邦制宪会议”。制宪会议决定的是,在
这块北美大陆上将存在十几个国家还是一个统一的联邦共和国?前后实际出席过的人数共55名,投票选举华盛顿为主席。
会议一共开了116天,也就是将近四个月。并不是55名代表自始至终都参加的,有迟到的,有早退的,也有中间请假的,或中途退席一去不复返的。
整个文本经过569次表决才最后通过,大概也是空前绝后了。美国成为一个统一的国家,是十三个邦的代表开会商量出来的。不是谁把谁打败了。不是像秦始皇那样用武力灭六国,然后统一中国。不是这样的。从根本上讲,他们的观念和立国之本就是和我们不一样的。宪法、民主程序、遵守
游戏规则的基本训练以及基层的民主,是美国民主制度的基石。
美国的开国元勋们,就是后来被称为“国父”的一批人,以乔治· 华盛顿为首,如杰斐逊、亚当斯、富兰克林、汉密尔顿等人都是学识、眼光、胸怀过人的杰出人物。他们的理念决定了宪法精神和美国的立国基础。

特别是华盛顿,当时威望极高,人们拥戴他当终身领袖,让他拥有更集中的权力的呼声也很高。但是他坚决拒绝了这一诱惑,功成身退,终老于自己的庄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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