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士在中国人心目中是一种至高无上的荣誉,是对一个人在科学领域所做出的贡献,予以的肯定。大家都知道屠呦呦获得诺奖已经四年有余,如今又在青蒿素抗药性方面取得重大突破性进展,但多年来始终都没有被评为院士。这正是老百姓疑惑的地方,也是中科院尴尬的地方。
按理说,屠呦呦的能力决不是一个院士称呼可以代表的,甚至可以说,屠呦呦一个得过诺奖的人,其能力已经远远超越了院士的称呼,她的能力,她所达到的成就,已经是世界顶尖级水准,为什么依然没有被评为院士?对于这个问题,中科院表示很无辜。具体要从院士的评审说起。
院士的评审标准并非是以科学带头人为唯一基本原则。只是科学带头人在院士评审时更具优势而已。屠呦呦就是属于这种在某一领域拥有世界顶尖能力的人。她要
申请院士头衔,是很有优势的,但也仅仅有优势而已,因为院士评审不仅看对科学的贡献,还需要看其它方面。
首先,院士的增选需要国家先要有这方面的增选计划,并非是你有了院士资格,就可以报请国家审批。院士的评审跟国家发展规划,甚至国家经济相挂钩的。这些都需要依照章程办事。另外,国家如果没有你所在领域的增选计划,依然无法荣升院士。
其次,院士除了对科学有巨大贡献外,还需要为科学传承做出巨大贡献。不能什么重大课题只有你一个人能解决,没有自己的衣钵传承。作为一个出色的科研工作者,除了做本职科研外,最重要的就是
帮助国家培养出更多的更优秀的科研工作者后辈,让科学得到稳定的可持续性的发展。这才是国家所需要的,这也是为什么科学家无论多忙,都需要给学生上课的原因。
第三,院士头衔的评审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并非高考一样两天时间就结束。屠呦呦成绩斐然非常优秀,但评审制度虽然漫长,但尽量不要打破,否则开了一个口子,对未来的评审会产生非常不利的影响。虽然像屠呦呦这样的优秀科研工作者比较少,但达到院士评审标准的人非常多。一旦口子开了先例,部分人总能找到相应理由开第二次先例。
最后,院士的评选需要科研工作者具有独立的完整的知识产权,如果其中存在争议,对院士的评审非常不利,很可能会落选。如果是拿别人的劳动成果为已用,或者拿团队的成果据为已有,在院士评审的时候,当事人提出异议,也会导致院士评审不通过。
总之,对于屠呦呦这种对现代医学贡献巨大的人,中科院表示也非常无耐,对于屠呦呦得到了诺奖,却无法成为院士,也是中科院比较尴尬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