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是本书,读得不仔细,会错过很多精彩;读得太认真,又往往会心碎神伤。开始读这本书,我们不谙书中之味,以为它远离了平凡,超越了普通,只挑精彩的读,可越读越失望;等到再读的时候,对精彩没有了太多的期望,精彩却在悄悄地隐现。最好的方法,就是持之以恒读下去,精彩总在某个章节出现。
若是有可能,有些事情一定要用所能有的,竭尽全力的能力来记得它。因很多事情我们慢慢地,慢慢地就会变得不记得。
喊着要嫁个有钱人的,后来享受平凡小日子;过去迷恋摇滚青年的,结果跟IT男走到一起;发誓非长腿不嫁的,最后找了不高却够宽的肩膀。与其花时间想究竟要找个什么样的人,不如先想明白什么样的自己才会被爱情遇上。最好的爱不是对方有多好,而是因为爱上一个人自己变得更可爱。
有人说:爱与爱过,虽然只多了一个字,但却隔了整整一个曾经。初次听到这句话的时候,说不上来什么缘由,就是觉得甚是喜欢,背地里偷偷的记了下来。然后我发现,很多人是分不清楚,爱跟爱过。爱的时候,不懂得珍惜;等到有一天爱不在了,忽然才千不舍万不舍起来,你问他,我们不是很相爱的吗?他说,不,我们曾经很相爱!瞬间,你如被霜打。原来,爱已远行,可惜你还在原地。